文件名称 | 关于白河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家具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
索引号 | CD-zfbmxwgj--cgzb-2014-0003 | 公开目录: | 招标投标信息 |
公开责任部门 | 文化和旅游广电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4-09-30 16:51 |
白河县政府采购中心受白河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白河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家具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采购项目名称:白河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家具设备
二、采购项目编号:白政采(2014)20号
三、采购人名称:白河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白河县城关镇人民路91号
联系方式:0915-7821919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白河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白河县城关镇人民路68号
联系方式:0915-7820216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白河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家具设备,包括办公桌椅、办公沙发、文件柜及会议桌椅等。
项目用途:购置办公设备。
项目性质:单位自筹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满足本公告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营业范围符合招标项目要求)、税务登记证和组织代码证;
2、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所投产品应具有中国绿色环保产品证书;
4、投标人有效身份证明;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的不须此项);
6、近三年来类似经营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为准);
7、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特别提示:以上资质原件必须在购买标书时带入现场进行审查,资质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标书,投标人需另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接受网上和邮寄投标方式。
七、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4年9月30日至2014年10月11日止(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发售地点:白河县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
3、 文件售价:400元/份(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0月21日下午2:30
2、开标时间:2014年10月21日下午2:30
3、投标开标地点:白河县财政局四楼大会议室
九、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开标前须向白河县政府采购中心指定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30000元。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白河县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白河营业部
账号:26-713101040000642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裴莉、卫波
联系方式:0915-7820216
白河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四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