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文广局2014年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15-11-20 15:57作者:来源:
文件名称 白河县文广局2014年部门决算公开
索引号 CD-zfbmxwgj--sgzc-2015-0010 公开目录:
公开责任部门 文化和旅游广电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有效性 未知 公开日期: 2015-11-20 15:57

    一、白河县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局决算情况
    (一)白河县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局概况
    1、单位主要职能:白河县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局是县政府主管文化、文物、广播、电影、电视、旅游和新闻出版的行政主管部门,主要承担以下职能:
    (1)贯彻落实中省关于文化文物、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中省市旅游业发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文化文物、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事业及产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促进全县旅游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乡镇加快旅游产业发展。
    (2)积极推进全县文化文物广电领域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体制机制改革;负责文化文物、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科研及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和统筹安排事业建设经费预算。
    (3)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宣传、文化艺术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广播电视宣传、文化艺术创作、舞台艺术精品工程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优秀新闻稿件及各类文化艺术、广播电视作品的创作、评选、推荐工作;指导管理全县文学、艺术事业和艺术表演团体以及对外文化交流和对外宣传工作。
    (4)拟订全县广播电影电视事业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广播电视发射、节目传送、节目监测和安全播出管理;负责全县广播电视节目综合覆盖等重大事项的指导、协调和管理;建立健全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的长效机制,构建农村广播电视的公共服务体系;负责对全县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节目的业务监管;管理全县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负责全县电影发行、放映及音像制品和广播电视节目的交流进口管理工作。
    (5)拟订全县文化广电产业发展规划,统筹、指导、协调全县文化产业发展;指导全县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艺品种,推进各门类艺术生产的发展;组织管理全县重大文化活动,制定全县性文化艺术比赛、评奖等活动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6)拟订全县文物保护及文博事业发展规划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文物古迹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优秀民族文化和地域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7)指导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对文化艺术及新闻出版经营活动和全县从事演艺、出版、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的民办机构的监管;负责对文化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和出版物市场管理;组织协调全县文化市场“扫黄打非”工作;指导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的案件。
    (8)负责新闻单位记者证的管理,负责媒体驻县分支机构和记者站的监管,协助查处违法新闻活动;负责全县著作权管理工作。
    (9)指导管理全县对外文化交流和对外文化宣传工作。
    (10)指导管理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系统有关协会、学会、研究会工作。
    (11)制定全县旅游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旅游资源普查,指导乡镇旅游发展规划的编制及实施。
    (12)研究制定全县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协调全县旅游商品、宣传品和纪念品的开发;负责全县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组织重大旅游促销活动。
    (13)协调指导全县旅游景区(点)规划和开发建设;审查旅游建设项目的可行性;协调指导全县旅游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全县旅游景区(点)质量等级划分及评定有关工作;协调指导红色旅游工作。
    (14)组织实施全县旅游行业执行各类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研究制定全县旅游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经营国内、国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设立的前置审查;负责全县宾馆、饭店、农家乐的星级评定与导游年检;指导全县乡村旅游发展,开展省市级旅游示范村申报工作。
    (15)依法管理全县旅游市场,加强旅游市场监督检查,优化旅游业发展环境;受理旅游投诉,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16)负责全县旅游综合协调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组织开展旅游行业安全执法检查,协助处理旅游安全事故;负责全县假日旅游指挥中心的日常工作。
    (17)制定实施全县旅游行业教育培训规划和人才培养计划;指导全县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和诚信体系建设。
    (18)负责组织有关本县旅游业发展重大课题调研、旅游市场调查、旅游统计分析、旅游信息发布和旅游网站建设。
    (19)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根据上述职责,白河县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局下属单位3个,即:白河县文化馆、白河县图书馆、白河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内设股室和机构4个,即行政股、文化文物股、旅游股、广播电影电视股。下属单位及本局核定编制68名,其中行政编制7名,事业编制59名,工勤人员2名。年末实有财政供养人员84名,其中在职人员59名,工勤人员1人,离退休 20人,遗属补助5人。
    2、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白河县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局决算单位4个,主要包括白河县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局局机关和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个。如下表:
    白河县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局决算单位
    编码 单位名称
    142001 白河县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局
    142002 白河县文化馆
    142003 白河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142004 白河县图书馆
    3、2014年度主要工作
    (1)以创建省级文化先进县为着力点,推动文化事业全面发展
    一是积极开展省级文化先进县创建工作。深入推进文化先进县创建工作,制定印发了《白河县创建省级文化先进县任务分解表》、《白河县创建省级文化先进县宣传方案》,联合政府督查室多次对各镇、各部门创建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组织工作人员对创建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抽调业务人员组建了创建办公室,并组织创建办干部先后赴汉滨区、柞水县学习创建经验,有力促进了创建工作,增强了指导的针对性、实用性。培育小微文化企业2个,争取扶持资金15万元,上报扶持项目5个,配送文化活动器材39个村(社区)。茅坪镇文体中心建设争取到位资金项目166.5万元,建设主体单位茅坪镇尚未完成征地工作,建设工程尚未实施。精心组织开展白河县第三届文艺精品奖创作评选工作,评选结果已于12月4日经政府常务会议审定通过,以白政发(2014)27号文件明确,将选择适当会议组织颁奖工作。成功组织开展白河县第一届社区文化节展演活动,举办镇分会场11场,于12月1日举办了全县优秀社区节目展演,极大地丰富了群众文化生活,激发了文艺爱好者及群众的积极性。省级文化先进县创建工作于8月5日至6日通过市政府初验,12月1日至2日经省验收组对我县评估验收,我县顺利通过创建验收,具体结果待省政府常务会会议审定后授牌。二是文化惠民百花齐放,民间社团大放异彩。1、坚持开展送文艺下乡活动。2014年,县文化馆先后组织送文艺下乡38场,开展“群艺之声”、“群星相约”等大型文艺活动18场,将平安创建、法律宣传、政策法规编排进节目中,既激发了民间文艺爱好者的积极性,丰富了城乡居民的业余文化生活,提升了广大群众的文艺欣赏水平。
    2、坚持开展送电影下乡。积极实施农村公益数字电影放映工程,共组织电影队9个,共配备数字电影放映设备9套开展了党风廉政进社区、司法送基层等公益性宣传,2014年共放映电影1526场,观众约18万人次。
    3、做好图书馆各项惠民工作。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形式不断拓展图书服务工作,坚持每日免费开放;积极开展图书流动服务活动,到乡村上门服务,为农民提供信息,发放资料,深受群众好评,全年共开展流动服务活动38场;安排专人负责电子阅览室,定期做好维修,保证正常开放。今年,县图书馆征订报纸18种,杂志150种,全年接待图书读者3600余人次,杂志读者4800余人次,电子阅览室接待读者600余人次。县图书馆于今年11月11日通过省评估组验收,成功创建为三级馆。
    4、做文化馆好免费开放工作。投资39万元对县文化馆进行了整体维修改造,坚持每日向广大群众免费开放,同时利用自身业务优势,业务干部每人每年累计下乡培训辅导30天以上,指导各社团开展各类有益的文化活动。邀请专业老师开办免费培训班,共开设舞蹈培训班8期、暑期少儿书画培训班1期,并于8月邀请陕北安塞腰鼓表演艺术家对文艺爱好者进行培训,培训社团文艺骨干100余人次,文艺爱好者700余人次人数达。充分发挥文化馆群众文化主阵地作用,培养了大批文艺人才。
三是完善文化市场监管机制,扎实开展文化市场治理整顿。
积极开展文化市场整治工作。今年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积极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先后组织开展了“春节文化市场专项整治”、“校园周边专项整治行动”、“歌舞娱乐场所专项整治行动”等活动,并联合安监、公安、工商、环保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重点场所开展了集中整治,特别是未成年人进入网吧、歌舞厅、游乐厅等娱乐场所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全年共出动人员236人次,检查出版物零售店、书店、音像店、印刷企业、网吧共93家次,检查人口集中区域15处次,收缴盗版音像制品53盘、盗版出版物260本,收缴“校园爆笑卡”62套,行政处罚4家,罚款7000元,下发整改通知书12份,文化市场净化率达90%以上。其中于3月份,县文广局与县公安局联合执法,查获了“刘双快乐学习”盗版案,收缴盗版教辅材料220套,宣传材料5000余份,学习卡2000余张。
    (2)提高外宣内宣水平,广电事业建设有序开展。
    一是加大新闻宣传,做好宣传门户。我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把握主动、超前谋划、主题突出、板块操作”的工作思路,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对内宣传与对外宣传都保持了较好的态势。在记者数量不足的情况下截止12月底在省市台发稿327篇,播发《白河新闻》137期798条,制作专题10部,开设专题栏目6个,制作访谈节目12期。
    二是做好户户通和无线数字电视设备维护,确保正常运行。为全县用户配送安装开通“户户通”设备995个,超额完成市上下达任务。为保证我县无线数字电视的健康持续发展,不断加强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及时解决用户反映的问题,陆续解决用户软件问题1100余件,硬件故障210件,为787户用户解锁,保证了我县户户通和无线数字电视用户正常收看电视节目。在全县12个镇建设完成“户户通”标准化服务站,在县城设立总维修点,形成全面覆盖的维护网络,并对各镇的技术人员进行了培训,保证用户能及时维修设备。
    三是常抓安全播出不放松。按照“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消除隐患、抓出实效”的安全播出原则,保障各项重大庆祝活动转播万无一失,实行全年无节假日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安全播出,圆满完成了春节、全国“两会”等重要播出保障时期的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实现了全年安全播出“零事故”。
    (3)以自然人文景观为依托,主动做好旅游工作
    一是加快推进旅游村镇建设力度。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资金捆绑、镇村实施、农民参与、重点突出、整体推进”的工作原则,积极推进旅游村镇建设,城关镇胜利村、中厂镇石梯村被命名为“市级旅游示范村”。起草制定《关于加快旅游产业突破发展的决定》、《白河县农家乐管理奖励扶持办法》,从政策层面加快发展旅游产业扶持农家乐发展,完善旅游配套设施,提升旅游服务能力。
    二是景区开发建设情况。1、《红石河生态旅游公园总体规划》和《庙山寨道教旅游景区规划设计文本》,分别于4月11日和6月19日组织规划文本评审工作,目前文本修改已完成,即将进行中评。红石河景区全年完成投资1800万元,景区大门完成基础浇筑和停车场平整,接待中心完成假山喷泉工程和绿化工程,会议中心、休闲中心等完成主体建设。庙山寨旅游完成引水工程,停车场建设大岸3000余立方,回填土石方7000立方,完成接待中心房屋装修,开挖连接隧道400余米,完成总投资1705万元。梁家寨完成旅游规划,烈士陵园和观战亭建设,完成投资600余万元。启动了桥儿沟历史文化街区A级景区创建工作,制定了创建方案,制作了旅游标识体系,维修改造工程完成投资2000余万元2、积极做好《白河旅游服务指南》编纂工作。结合白河现有旅游资源,旅游服务接待能力,特色商品、特色食品等现状编制县内一日游、二日游精品路线,推出特色商品、食品,主动做好旅游推广服务工作,推动全县旅游事业发展。9月初完成《白河县旅游服务指南》,按照县政府主要领导要求,又委托专业设计公司重新设计制作。
    三是编写《白河山水与人文》图书情况。为记录我县的自然景观与人文情怀,挖掘白河山水背后的故事,凸显白河旅游资源的广度与深度,在人力紧张的情况下安排专人负责编写《白河县山水与人文》图书,经过一年的采风调查走访,现书稿初稿已完成,待修订后编印。
    (4)做好白河文物征集归档工作。
    一是抓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征集工作。组织专业人员深入广大农村搜集、挖掘整理白河民歌、白河故事、白河传说等历史文化遗产,收集白河民歌百余首,整理白河故事、传说约篇20余万字,目前《白河民歌》、《白河故事》编纂工作有序进行,预计年内正式印刷出版。
    二是加大重点文物单位修复和保护力度。张氏民宅A栋已建成白河县民俗博物馆,3月25日正式开馆免费对外开放。张氏民宅下院B栋修复工程于2月开工,已完成全部工程量的80%,完成投资115万元。由于卡子镇未按时完成住户搬迁工作致使维修工程于6月底停工,现卡子镇正积极想办法做住户搬迁工作,待完成搬迁可立即开展维修扫尾工程。
    三是配合河街开发做好文保工作。年初即与河街开发办就河街开发中文物保护有关事项进行了协商,已完成对河街古民居拆迁中发现的具有文物价值的物件进行录像、收集、建档,对拆除下来的有价值的文物物品进行保存。
    (5)主动做好项目争取工作。
全年争取到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村级文化活动器材已送39个村(社区),村村通地面卫星接收设施1042套,旅游村建设补助,文化厅支持剧院维修项目等,总投资965万元。
    (二)收支决算总表;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按支出功能分类);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按支出经济分类);
    二、“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
    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41788.81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106923.81元,公务接待费134865元。201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3年减少32267.80万元,下降11.77%,主要是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了公务接待和公车出行费用。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6923.81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5200元,是当年省文化厅调配县图书馆流动图书车上户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1723.81元,车辆运行维护费包括燃料费、维修费、停车费、通行费、保险费、审验费等项目。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
    2.公务接待费134865元,主要包括接省市上级主管部门来我局及下属单位检查指导工作、中央、省市电视台来我县采访、“朝阳行动”等大型活动、旅游规划设计等工作发生的费用。2014年度公务接待累计177批次2704人。
    3.会议费支出0元。培训费3266元,主要是文化馆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发生的支出。
    三、白河县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15922905.69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0556897.38元,为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其中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90000元。
    (2)上级补助收入131000元,主要是文化馆从其他单位取得的演出收费。
    (3)其他收入5235008.31元,为文广局机关从上级主管部门取得的影剧院维修、“十二五”广播发射台建设等收入5235000元和图书馆利息收入8.31元。
    (4)上年结转和结余463702.27元,主要是以前年度卡子张家大院维修未完项目和部分项目支出结转。
    2.支出总计10466109.12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662850.34元,政府性基金支出90000元,其他资金支出713258.78万元。
    (1)基本支出6211577.47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102481.5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69729.4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39366.57元。
    (2)项目支出4254531.65元,主要包括创建文化先进县、张家大院修缮、图书馆搬迁、文化馆维修等支出。
    (3)年末结转和结余5920490.53元,转入事业基金8.31元(图书馆利息收入结余分配)主要是县影剧院维修、十二五广播发射台、张家大院维修等跨年度项目资金结余。其中财政拨款结转结余850961.64元,其他资金结转结余5069528.89元。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662850.34元,其中:基本支出5498318.69元,项目支出4164531.65元。既包括使用当年从县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附件:1、白河县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局2014年部门决算
               2、白河县文化馆2014年部门决算
               3、白河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14年部门决算
               4、白河县图书馆2014年部门决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