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县法院2013年“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 ||
索引号 | AB-dqbmxfy---2014-0002 | 公开目录: | |
公开责任部门 | 县法院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4-10-21 11:09 |
一、单位基本情况
白河县人民法院属白河县本级一级预算单位,内设机构9个,包括:办公室、政工科、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立案庭、审判监督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法警大队。2013年实有在职人员67名,离退休人员10名。
主要职能:
1、依法审判由县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案件。
2、对县法院已经生效的民事、行政案件的判决、裁定、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案件负责执行。
3、受理法律规定由县法院管辖的审判监督案件。
4、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
5、总结法院审判工作经验,研究有关法律政策方面的问题,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6、根据审判工作需要,进行司法技术鉴定。
7、负责县法院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监督检查执法执纪情况,进行法制宣传和廉政教育。
8、负责县法院的物质装备和有关经费的管理工作。
9、负责管理县法院的司法警察工作。
10、负责办理人大代表的议案和政协委员的提案,办理领导机关及领导同志交办的事项,承办其他应由县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2013年部门决算:见附表
三、2013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