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街开发办2014年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15-11-13 16:08作者:来源:
文件名称 河街开发办2014年部门决算公开
索引号 KM-qtjghjkfb--sgzc-2015-0002 公开目录:
公开责任部门 河街开发办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有效性 未知 公开日期: 2015-11-13 16:08

    一、白河县河街综合改造开发办公室决算情况
    (一)白河县河街综合改造开发办公室概况
    1.白河河街综合改造开发办公室的基本职能
    白河县河街综合改造开发办公室县政府成立临时机构,主要承担以下职能:“三项工程”房屋征收、拆迁户临时安置、回迁安置房建设和建设环境。
    根据上述职责,白河县街综合改造开发办公室设独立单位 1个,从各单位抽调工作人员17人
    2.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白河县河街综合改造开发办公室决算单位1个。
    3.2014年度主要工作,工作成效主要集中于河街“三项工程”房屋征收、拆迁户临时安置、回迁安置房建设和建设环境保障等4个方面:
    (1)全年共签订房屋征迁补偿协议115户,其中河街防洪保安工程36户,河街棚户区综合改造79户,兑付房屋、附着物、拆迁过渡安置等征收补偿资金15889207.47元。河街“三项工程”累计征收房屋343户,累计兑付征收补偿资金24293544.75元。
    (2)临时过渡集中安置72户,拆除被征收房屋103户。累计临时过渡集中安置273户,累计拆除被征收房屋328户(套)。
    (3)调处房屋征收、临时过渡安置和工程建设等各类矛盾纠纷75件次,接待办理来信来访64件次。
    (4)河街棚户区综合改造第一期工程回迁安置房工程如期开工建设。经多次勘查和筛选,确定在原城关二小原址地段新建3栋共480余套户型为60、90、110、130平方米不等的住宅安置房,提供给包括河街棚户区综合改造第一期工程、河街防洪保安工程和国道316白河县城过境段改线工程的房屋被征收户回迁安置。该工程2014年7月31日动工,目前完成地面以下的基础工程量。
    (二)收支决算总表;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按支出功能分类);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按支出经济分类)。
    二、“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
    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56531.04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 34580.04元,公务接待费21951.00元。201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3年减少14万元,下降72.4%。
    1.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主要用于境外考察等,2014年参加出国(境)团组织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580.04元,车辆运行维护费包括燃料费、维修费、停车费、通行费、保险费、审验费等项目。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 辆。
    3.公务接待费21951.00元,是用于“三项工程”协调发生的费用。2014年度公务接待累计12批次38人次。
    三、白河县河街综合改造开发办公室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一)201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9340203.44元。
    (1)财政拨款收入2102800.00元。
    (2)其他收入7237403.44元,为土地储备中心汇入河街征迁资金。
    (3)上年结转和结余739569.95元,主要是以前年度拆迁未完项目和部分项目支出结转。
    2.支出总计6257648.30元。
    (1)基本支出502590.60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02590.60元。
    (2)项目支出5755057.70元,主要是拆迁补偿支出。
    (3)年末结转和结余3822125.09元,主要是拆迁补偿等跨年度项目资金结余。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89683.84元,其中:基本支出502590.60元,项目支出1587093.24元。既包括使用当年从县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附件:白河县河街综合改造开发办公室2014年部门决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