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白河飞地园区(三元宫村)标准化厂房建设工程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 ||
索引号 | GH-zsdwxfgj--cgzb-2016-0022 | 公开目录: | 招标投标信息 |
公开责任部门 | 发展和改革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6-03-28 11:13 |
1、招标条件
白河飞地园区(三元宫村)标准化厂房建设工程已由白发改[2016]6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康高新白河工业园区援建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安康高新白河工业园区援建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安康高新白河工业园区内
2.2工程规模:新建钢结构标准化厂房两栋,建筑面积均为3393.44平方米。
2.3计划工期: 120天
2.4招标范围: 本工程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内容
2.5项目估算价: 约1000万元
2.6标段划分: 白河飞地园区(三元宫村)标准化厂房建设工程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投标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具有相关工程施工经验及业绩要求。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房建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其他要求: / 。
4、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6年3月28日至2016年4月1日,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在陕西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汉滨区兴安中路广场大厦A栋1901室)由项目经理本人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注册建造师注册证、执业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五大员(安全员必须具备C证)岗位证、项目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项目所在的地、安康市检察院开具的企业法人及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回函原件(以上公告中要求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并附胶装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 一 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 4 月 6 日18时00分,地点为:陕西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兴安中路广场大厦A栋1901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陕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各界导报》、《安康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网》、《白河县政府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康高新白河工业园区援建办公室
地 址:安康高新区付家河社区高新七路
邮 编: 725000
联 系 人: 余国政
电 话: 13992579199
代理机构:陕西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兴安中路广场大厦A栋1901室
邮 编: 725000
联 系 人: 黄 晶
电 话: 0915-3200783
安康高新白河工业园区援建办公室
201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