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公安局2014年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15-11-17 10:58作者:来源:
文件名称 白河县公安局2014年部门决算公开
索引号 IJ-sydwxgaj--sgzc-2015-0013 公开目录:
公开责任部门 公安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有效性 未知 公开日期: 2015-11-17 10:58

    一、单位基本情况
    白河县公安局的主要职能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属白河县本级一级预算单位,实有在职人员223名,离退休人员28员,财政供养协警42名,自筹经费保障人员16名。
    内设机构13个,即指挥中心、政工室、纪检监察室、警务保障室、法制大队、国保大队、治安大队、刑侦大队、经侦大队、巡特警大队、看守所、行政拘留所、网安大队。
    下设派出所10个,即城关派出所、城郊派出所、构扒派出所、卡子派出所、茅坪派出所、宋家派出所、西营派出所、仓上派出所、冷水派出所、麻虎派出所。
    白河县公安局决算单位1个,编码133001。
    二、2014年公安工作情况
    2014年,白河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省、市、县政法会议和各级公安工作会议精神,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动力,以深入推进基层基础工作为抓手,紧紧围绕“建设美丽富裕新白河”的主基调,按照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和能力建设的总体要求,开拓进取,扎实推进落实“七大警务”,确保了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一、狠抓五个方面工作,全力确保了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2014年以来,受传统因素和国际国内现实环境影响,我县维稳工作任务繁重,移民群体仍存在很多不稳定因素,被征地拆迁户存在上访问题,经济纠纷、生产事故等引起的封厂门堵公路群访事件时有发生,矿群厂群纠纷、重点工程建设征地纠纷引发的阻工现象多次发生,矿产私挖乱采引发多种矛盾,各种不稳定因素长期存在。我们通过狠抓以下五个方面维稳工作,确保了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一)狠抓情报研判舆论引导(二)狠抓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三)狠抓群体性事件应对处置(四)狠抓对敌斗争防滋扰捣乱(五)狠抓安全保卫确保万无一失
    二、加大五个力度,维护了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
    我局对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以“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为根本追求,以“秦安行动”、“秦剑行动”“百日会战”为主线,坚持专项打击和整体防控相结合,持续加大六个方面的工作力度,确保了全县社会治安秩序稳定向好。
    (一)加大了刑事犯罪打击力度(二)加大了暴力犯罪案件侦破力度(三)加大了“两抢一盗一骗”犯罪打击力度(四)加大了禁毒斗争工作力度(五)加大了社会治安整治力度
    三、推进“五项改革”,进一步巩固提高基础工作水平。
    一是推进勤务机制改革,实行“三警合一”整体联动。二是推进社区警务改革,实现“一村一警”夯实基层。 三是推进巡防机制改革,面上管控和应急处突“两促进”。四是推进信息警务改革,提升服务实战水平。五是推进法治警务改革,提升队伍执法水平。
    四、进一步强化五方面工作,公共服务和管理水平持续提高。
    (一)进一步强化行政管理服务创新。(二)进一步强化人口管理服务创新。(三)进一步强化交通和消防安全管理服务。(四)进一步强化了监管场所安全管理。(五)进一步强化了创建包建工作。
    五、着力实施“七个加强”,队伍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
    一是加强党建工作,带动队伍建设。二是加强作风建设,提升队伍形象。三是加强思想教育,激发内生动力。四是加强教育训练,提升民警整体素质。五是加强公安文化宣传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六是加强从优待警,增添队伍发展动力。七是加强目标责任考核管理,科学奖惩凝心聚力。
    (三)、2014年部门收支决算总表:见附表
    (四)、2014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按支出功能分类)
    (五)、2014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按支出经济分类)
    三、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
    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198907.3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84250.3元,公务接待114657元,201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3年减少86451.22元,下降20%。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84250.3元,全部用于车辆运行维护,包括燃油费、维修费、通行费、保险费、审验费等项目。2、公务接待费114657元,主要为接待市局检查工作及友邻县市发生的费用,2014年公务接待累计60批次230人。
    四、白河县公安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29660202.15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9174302.15元,为省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485900元,为市公安局拨来的各种奖励款。
    (3)上年结转和结余202292.83元,主要是以前年度支出结转。
    2、支出总计26200096.91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714196.91元,其他资金支出485900元。
    (1)基本支出17203003.91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391685.93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193683.62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498347.66元。
    (2)项目支出8997093元,主要为修缮房屋、购置办公设备、公安专用设备,
    (3)年末结转和结余3662398.07元,主要为中省转移支付资金结余。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714196.91元,其中,基本支出16717103.91元,项目支出8997093元,既包括使用当年从县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附:2014年公安局部门决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