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白河县茅坪镇大山村土地开发项目招标公告 | ||
索引号 | zfbmgtzyj/2016-0004 | 公开目录: | 招标投标信息 |
公开责任部门 | 自然资源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6-07-25 11:02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白河县茅坪镇大山村土地开发项目已由白国土资字【2016】14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白河县土地整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县级耕地开垦费全额投资;招标人为白河县土地整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白河县茅坪镇大山村。
2.2工程规模:白河县茅坪镇大山村土地开发项目建设总规模9.4032公顷(141.0亩),新增耕地:8.9330公顷(134.0亩),新增耕地率95%。
2.3计划工期:8个月。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涉及的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和田间道路工程全部内容。
2.5项目估算价:约272.97万元。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1个施工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的企业或者专门从事土地开发整理工程的公司(以营业执照为准);
3.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应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土地开发整理专业公司为企业法人;
3.3注册资金须300万元以上;
3.4有满足工程需要的机械设备配置;
3.5近三年内承过类似工程;
3.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参加报名的企业须携带的资料:
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证书、资质证书(土地整理专业公司除外)、安全生产许可证(土地整理专业公司除外)、建造师注册证、安全考核合格证(土地整理专业公司除外)、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近三年内公司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外省企业须提供入陕登记手续。
以上资质文件在报名时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阅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7月25日至2015年7月29日每日上午8:30时---12:00时,下午14:00时---17:00(节假日休息)。
地点:西安市雁翔路58号副一号哈佛公馆裙楼4楼。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秦都市报》、《陕西采购与招标网》(网址www.sntba.com)、《白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白河县土地整理中心 代理机构: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白河县城关镇南台路 地 址:西安市雁翔路58号副一号
哈佛公馆裙楼4楼
邮 编:725899 邮 编:710054
联 系 人:吴工 联 系 人:韩 工
电 话:0915-7823705 电 话:029-68090670
白河县国土资源局
2016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