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白河县城河街防洪附属工程(棚户区综合管廊、消防通道及排涝工程)监理(三次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 ||
索引号 | zfbmzfhcxjsj/2016-0001 | 公开目录: | 招标投标信息 |
公开责任部门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6年07月27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6-07-27 16:49 |
1、招标条件
白河县城河街防洪附属工程(棚户区综合管廊、消防通道及排涝工程)是河街棚户区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经白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白发改社会【2016】1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省棚户区改造资金补助和自筹;招标人为白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希格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三次公开招标(2016年7月20日,本工程评标委员会按照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文件第四十九条规定判定工程重新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白河县城关镇河街社区(河街棚户区)。
2.2工程规模:(1)消防通道建设(含清风路改造):长约1700米、宽6米消防通道路基、桥梁及路面工程等;(2)综合管廊建设:长约1700米钢筋砼地下综合管廊及配套设施的土建和安装工程,设计图中明确的给排水、强弱电、照明、通风、消防、监控等设备安装工程;(3)清风路汽车站至316国道辅道连接段道路拓宽改造工程;(4)变更工程:316国道、防洪工程及与本项目相关连部分的变更工程。
2.3计划服务期: 72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合同范围内的监理内容。
2.5项目估算价:总投资约13500万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具有相关部门核发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标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4省外进陕企业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一体化平台企业库”可查询。
3.5近三年(2013-2015)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业绩时间以监理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监理合同)。
3.6提供近三年(2013-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6年 07 月 27 日至 2016 年 07 月 31 日,每日上午09:00 时至 12:00时,下午 14:00 时至 18:00时,在西安市高新路25号希格玛大厦裙楼414室持单位介绍信、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即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书(三证合一不需提供)、资质证书、近三年(2013-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近三年(2013-2015)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省外进陕企业在“陕西省建筑市场一体化平台企业库”中信息截图等)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 08 月 09 日 09 时 30分,地点为 西安市高新路25号希格玛大厦裙楼三楼会议室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www.sntba.com)、《白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各界导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白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希格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高新路25号希格玛大厦裙楼414室
联系人:贾青青
联系电话:029-88275952
电子邮箱:3298105884@qq.com
2016 年 07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