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厂司法所按县司法局下发的《全县组织开展“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实施方案》,对中厂镇各村签订《法律顾问合同》,建立覆盖全镇各村的法律顾问网络,并按要求、按协议开展农村法律顾问工作,实现“村村都有法律顾问,人人享受法律服务”的目标;通过“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的推行,为村民、村组织搭建一个集宣传、咨询、纠纷调解、法律援助于一体的法律服务平台。群众不出村即可享受到法律服务,困难群体及时得到法律援助,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得到基本满足,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培养和增强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逐步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习惯,自觉依法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
村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责,即帮助审核、修改村自治组织章程、村规民约以及其他管理规定;协助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健全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制度;为村委会各类民事经济合同和处理信访案件提供法律意见;引导纠纷当事人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参与村委会“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尤其是婚姻家庭、征地拆迁、社会保障等方面法律问题;帮助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经法律援助机构审查指派,为符合条件的群众提供法律援助;采取定点与流动、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等形式,及时提供群众需要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