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白河县仓上镇供销安置小区仓上中学至仓南大桥排污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 ||
索引号 | zfbmczj/2016-0036 | 公开目录: | 招标投标信息 |
公开责任部门 | 财政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6-09-19 16:02 |
白河县政府采购中心受仓上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仓上镇供销安置小区仓上中学至仓南大桥排污工程以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1、项目编号:白政采竞(2016)16 号
2、项目名称:仓上镇供销安置小区仓上中学至仓南大桥排污工程。
3、工程概况:本项目包括混凝土面板凿除、混凝土恢复、挖沟槽土方、支墩制作安装、砌筑检查井、75立方化粪池、砌筑雨水井、截流槽工程等。计划工期为60个日历天。
4、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5、最高限价:45.66万元。
6、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并提供以下资质原件:
6.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6.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
6.3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
6.4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6.5 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在岗人员,具备市政,或房屋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提供原件;
6.6 近2年内市政排污工程类似业绩;
6.7省外企业需具备入陕备案登记证;
6.8县级及以上的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特别提示:本次采购在谈判前进行资格审查,供应商按上述要求单独封装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在谈判大会现场递交谈判小组审核;谈判响应文件正、副本内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7、谈判文件的获取
7.1 时间:自2016年9月 19日起至2016年9 月21日止,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报名时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2地点:白河县政府采购中心;
7.3地址:白河县城关镇人民路68号财政局5楼;
7.4售价:每套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8、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和地点:
8.1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 9月26 日下午14:30;
8.2 谈判时间:谈判响应文件截止同一时间;
8.3 谈判地点:白河县财政局四楼会议室;
9、谈判保证金
9.1保证金金额:人民币9000元。
9.2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白河县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白河县支行
账 号:26713101040000642
10、联系方式
10.1 采购人:仓上镇人民政府
地址:白河县仓上镇
电话:0915-7052242
联系人:胡世杰
10.2 采购代理机构:白河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白河县城关镇人民路68号
电话:0915-7820216
联系人:李海军、戴西风、卫波。
白河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六年九月一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