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白河县农林科技局2016年秋冬林业重点工程造林龙井43号茶苗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 ||
索引号 | zfbmnlkjj/2016-0007 | 公开目录: | 招标投标信息 |
公开责任部门 | 林业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白政采询(2016)19号 | 成文日期: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6-10-25 14:19 |
白河县政府采购中心受白河县农林科技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政府采购程序,就下列采购内容采用询价方式采购,欢迎陕西省境内符合条件并满足本次询价项目要求的供应商参与。
1、项目编号:白政采询(2016)19号
2、项目名称:白河县农林科技局2016年秋冬林业重点工程造林龙井43号茶苗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及项目预算(报价超过预算的响应无效):
龙井43号茶苗336万株,预算金额84万元。
4、项目性质:财政性资金
5、供应商资质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料:
5.1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5.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只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5.3供应商须具有经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和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二证合一企业提供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5.4供应商须提供在安康市境内有育苗基地的证明材料。
5.5近三年内同类苗木经营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5.6 供应商注册所在地或白河县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记录结果告知函。
5.7须在供货时提供相应品种来源证明。
注:本次采购在询价前进行资格审查,供应商按上述要求将1-6项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单独封装,在询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交询价小组审核;询价响应文件正、副本内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提供视为不实质性响应。
6、询价文件的获取
6.1 时间:自2016年10月25日起至2016年10 月27 日止,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下同);
6.2地点:白河县政府采购中心(白河县城关镇人民路68号财政局5楼);
6.3售价:每套人民币100元整,售后不退。
6.4 获取方式: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和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采购中心办公室购买。
7、递交询价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7.1 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10月 28日下午14:10
7.2 递交询价响应文件地点:白河县财政局四楼会议室(白河县人民路68号)
8、询价保证金
8.1 保证金金额:16000元;保证金一次汇入采购中心保证金专户,并在汇款附言标注项目编号。
8.2 具体要求:见谈判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9、 联系方式
9.1采购人:白河县农林科技局
联系人:刘厚明 电 话: 15336279228
9.2采购代理机构:白河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李海军、裴莉、卫波 电 话:0915-7820216
白河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