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城副中心(中厂镇)红石河隧道工程设计 资格预审公告
时间:2016-10-26 08:49作者:来源:
文件名称 |
白河县城副中心(中厂镇)红石河隧道工程设计 资格预审公告 |
索引号 |
zfbmzfhcxjsj/2016-0003 |
公开目录: |
招标投标信息 |
公开责任部门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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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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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6-10-26 08:49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白河县城副中心(中厂镇)红石河隧道工程设计已由白发改社会〔2016〕25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白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国家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白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希格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白河县城关镇向荣村、中厂镇同心村
2.2工程规模:长度678米、宽14米、高9.5米。
2.3计划设计工期: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2.4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全过程服务等工作内容。
2.5项目估算总投资: 7000万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符合国家、陕西省相关规定,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具备市政行业(城市隧道工程)专业甲级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拟委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隧道或地下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并具有类似规模工程业绩。
3.3具有相关部门核发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标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4省外进陕企业信息可在陕西建设网企业库查询。
3.5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3.6提供近三年(2013-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7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7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6年10月26日至2016年11月1日,每日上午09:00 时至 12:00时,下午 14:00 时至 18:00时,在陕西省西安市高新路25号希格玛大厦裙楼414室持单位介绍信、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即企业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及申请人资格要求中其他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6年 11 月 15 日 14 时 00分,地点为陕西省西安市高新路25号希格玛大厦裙楼三楼。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按逾期送达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www.sntba.com)》、《白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各界导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白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希格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路25号希格玛大厦裙楼414室
联系人:贾青青
联系电话:029-88275952
电子邮箱:329810588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