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编办全面完成党政群机关“三定”规定制定工作

时间:2016-11-01 13:20作者:梁雅来源:编办
    根据中省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任务部署,县编办积极筹划、深入调研、统筹把握,多措并举全面完成我县党政群机关“三定”规定制定工作。
    一是积极筹划,统一标准。《白河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印发后,县编办迅速组织召开县级党政群机关制定“三定”规定工作交流会,准确地把握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精神,严格执行“三定”基本原则,及时印发了《关于拟定县级党政群机关各部门“三定”规定的通知》,熟悉“三定”规定的具体内容、审批程序、拟定工作流程,为各部门起草“三定”规定统一标准。
    二是深入调研,摸清实情。依据市级对口部门“三定”规定,结合各部门上报的“三定”规定初稿,县编办组织专门人员深入部门开展调研,进一步摸清原机构设置、编制和人员底数,听取部门领导、法制办及相关业务股室意见,逐项逐句核对涉及职能转变、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其他事项部分等内容,研读相关法律法规依据,充分交流沟通意见建议,确保“三定”规定贴合实情。
    三是统筹把握,稳妥推进。及时就有关问题向市编办有关科室请示汇报,与兄弟县沟通情况、借鉴经验,同时认真参考省、市政府批准的相关部门“三定”规定,确保“三定”规定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四是有依有据,把握关口。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对各部门呈报的“三定”方案草案,严格把关确保主要职责明确,既不漏项也不越位,划出与划入相对应。
    五是字句斟酌,力争缜密。严把材料文字关,对方案中有异议的语句进行反复推敲,力争做到语言规范、表述精炼、标点准确,确保“三定”方案的权威性、科学性和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