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白河县看守所拘留所附属工程建设项目 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 ||
索引号 | sydwxgaj/2016-0003 | 公开目录: | 招标投标信息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安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6-11-10 10:18 |
1、招标条件
白河县看守所拘留所附属工程建设项目已由白河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白河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全额 ;招标人为白河县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白河县构扒镇凉水村
2.2工程规模:白河县看守所拘留所附属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附属工程建设区域内消防通道、给排水系统、围墙、放风场、绿化亮化、后边坡治理、钢网墙、监室特制门、专用床等项目建设,总建筑面积约9035平方米。
2.3计划工期:180天
2.4招标范围: 本工程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内容
2.5项目估算价: 770万元
2.6标段划分:无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各标段投标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企业近三年无违法记录,且谁信誉良好。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2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其他要求:/。
4、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用 有限数量制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6年11月10日至2016年11月16日,每日上午8时至 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在陕西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安康市黄沟路兴科明珠4栋楼5号商铺)持单位介绍信、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即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资质证书[复印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建造师执业证、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3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24日17时00分,地点为:陕西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安康市黄沟路兴科明珠4栋楼5号商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陕西招标与采购网》、《各界导报》、《白河县政府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白河县公安局 代理机构:陕西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白河县城关镇 地址:安康市黄沟路兴科明珠4栋5号
邮 编:725899 邮 编: 725000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 系 人: 杨梦月
电 话:7820360 电 话: 15389158910
白河县公安局
2016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