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城关镇群力村路灯采购询价公告

时间:2016-11-10 15:52作者:来源:
文件名称 白河县城关镇群力村路灯采购询价公告
索引号 zfbmczj/2016-0046 公开目录: 招标投标信息
公开责任部门 财政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有效性 未知 公开日期: 2016-11-10 15:52

白河县政府采购中心受白河县城关镇政府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政府采购程序,就下列采购内容采用询价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并满足本次询价项目要求的供应商参与。

1项目编号:白政采询(201619

2、项目名称:白河县城关镇群力村路灯采购

3、采购内容:农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建设路灯采购,约4公里,购置8米高自带杆位LED路灯78盏,铜芯电缆线、PE穿线管4200米、落地式控制箱2个。

4、项目性质:财政性资金

5、项目预算:18.38万元(报价超过预算的响应无效)。

6、供应商资质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料:

6.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符合采购项目要求)、税务登记证和组织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6.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公司所在地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被授权人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清单或其他相关证明。

6.3.所投产品具有下列认证:(1)所投灯具生产厂家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所投灯具具有节能产品认证和3C认证;3)所投电缆具有3C认证。

6.4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6.5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在岗人员,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

6.6.提供所投灯具、光源和电缆合格的检测报告(国家质量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

6.7 6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6.8.近三年同类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具体见合同原件)。

注:供应商在送达报价文件须提交以上资质原件查验(如供应商为代理商,其中生产厂商提供的资质证明加盖厂家公章的复印件视同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待资质审查合格后方可开启报价文件。

7、询价文件的获取

7.1 时间:自201611月9日起至20161111日止,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北京时间,下同);

7.2地点:白河县政府采购中心(白河县城关镇人民路68号财政局5楼);

7.3售价:每套人民币100元整,售后不退。

7.4 获取方式: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及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在采购中心办公室购买。

8、递交询价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8.1 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61117日下午1430

8.2 递交询价响应文件地点:白河县财政局四楼大会议室

9、保证金

9.1保证金金额:人民币3600元。

10、 联系方式

10.1采购人:白河县城关镇

联系人:李兵   话: 0915-7822231

10.2采购代理机构:白河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李海军、裴莉、卫波      话:0915-7820216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