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的思考与建议
时间:2016-11-10 16:15作者: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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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的思考与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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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fbmxzfb/2016-09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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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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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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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10 16:15 |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指出,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逐步使社会力量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体,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提供方便可及、价格合理的各类养老服务和产品,满足养老服务多样化、多层次需求。作为发展较为滞后的县份,在老龄化加速的当今社会,如何引入更多社会力量投入养老服务业,打造“银发经济”增长点?对此,我们通过走访调研,提出几点粗浅的思考和认识。
一、我县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的基本现状
近年来,国家和省、市陆续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支持政策,释放了民间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的利好消息,极大地调动了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的积极性。受经济发展滞后、市场发育缓慢等因素影响,当前我县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主要体现在兴办养老机构这块领域。截至目前,全县初具规模的民办养老机构有3家,总床位154张,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政府养老供不应求的缺欠。一是茅坪镇桃元幸福院。2014年建成使用,总投资200万元,占地800平方米,现有房屋面积200平方米,床位60个,设有图书阅览室、棋牌室。提供一日三餐,烧送开水,洗衣洗被,代购药品日用品,定期给老人测量血糖血压,小病送村医务室,急大病雇车送往大医院等服务项目。现入住老人5O人,工作人员10人。二是双丰镇阳光苑服务中心。2014年建成使用,总投资150万元,占地面积10余亩,现有房屋面积1000余平方米,床位34个。设有棋牌室、娱乐室、健身器材和篮球场,单独餐厅、浴室、洗衣房。入住收费标准:①正常老人收费900元/月,②半失能收费1200元/月,③全失能收费1500元/月。常住老人20余人,经常有临时养病人员前来入住。现有工作人员5人,月工资1500左右。三是冷水镇三院互助幸福院。2012年建成使用,总投资280万,占地面积540平方米,60个床位,标准间20间,单间20间,内设活动场地200平方米,生活场地200平方米。目前收费标准为标间600元/月、单间700元/月,吃,住,行,医全服务,提供健身器材,开展唱歌民间艺术等活动供老人娱乐。目前已入住38人。
从运营状态看,这3家民办养老机构服务项目单一,仅能满足老人日常生活需求,文娱医疗等服务水平有待提高;文化娱乐、健身器材等基础设施建设有待完善;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消费、带动就业;均未走上正规化,管理较为粗犷;入住老人大部分是留守老人和空巢老人。
从成本收益来看,3家民办养老机构的成本投入大多是个人资金和贷款资金,由于入住率低,收益低,因此成本收回较慢。如,双丰镇孔城村互助幸福院是我县筹建最早的民办养老院,2002年规划,2003年建成,2004年投入使用,总投资150余万元,包含个人投资70余万,借贷资金70余万,各部门奖补资助累计10余万。每年毛收入大概13万—15万左右,员工工资、生活费用等支出每年10万—14万左右,预计25年才能收回成本。
从安全风险来看,在老人入住之前,养老机构会和家属签订安全协议,属于突发疾病致使老人受伤或死亡的与养老机构无关,人为原因导致老人受伤或死亡的由养老机构直接负责。
从经济贡献来看,提供了一定就业岗位,每个养老机构需要工作人员5到10余人不等,适当解决了当地贫困家庭闲散劳力就业问题。
从社会贡献来看,在监管空巢老人方面为政府发挥了协助作用,有效缓解了养老供需矛盾。
二、当前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我县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处在刚刚起步阶段,从总体上看,养老服务和产品供给不足、市场发育不完善、养老服务的扶持政策不健全、体制机制不完善、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等问题十分突出。具体到民办养老机构,他们的处境都很困难,有的甚至面临夭折危险。
(一)规划建设不达标。按照《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等标准和要求,设立养老机构必须符合养老机构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有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消防、卫生等要求的基本生活用房、设施设备和活动场地等,方能给予行政许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而目前3家初具规模的民办养老机构在房屋建筑、选址、服务和管理上均达不到规范化要求,主要表现为:住房建筑简陋;提供的休闲活动的场地小;医疗、消防、卫生等方面达不到标准;选址不合理存在噪音等污染;绿化亮化等配套服务设施不到位,居住环境差;服务水平较低等。
(二)示范带动能力弱。目前我县3家民办养老院运营都不是十分顺利,只能勉强维持老人的基本生活照料,无法在文化活动、基础设施更新、环境改善、服务水平等方面有新的突破,无法形成典型亮点,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表现为:一是分布不均衡,入住率低。3家民办养老院分别坐落在茅坪镇桃园村、冷水镇三院村、双丰镇孔城村,均不属乡镇中心地段,更不属于全县中心地段,较远的老人无法选择入住,入住率较低。二是产业链条不完善。养老服务业涉及长期照料、医疗康复、居家支持、精神慰藉乃至饮食服装、营养保健、休闲旅游、文化传媒、金融地产等方面,我县养老服务业市场发育慢,很多方面还是空白。三是养老服务和产品供给不足,在院内美化、亮化、健身器材等基础设施方面都有欠缺,无法给老人提供适宜的休闲保健娱乐活动和场所,都没有专业的医疗救助人员,在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上也有不足。
(三)扶持政策落不实。一方面国家在土地、税收、用水、用电等方面的一些优惠政策在许多地方落实不到位,没有发挥好对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的激励扶持作用;另一方面办证门槛高,导致很多补贴无法享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等规定的办证标准较高,需要达到环保、消防、卫生等6个方面共8种资料,手续十分繁杂。按照我县民办养老机构实际情况,很难达到标准,因此均未办到《养老许可证》,不能享受省一张床位3000元的补贴,以及每位入住老人每人每月补贴50元至200元生活费的优惠政策。3个民办养老机构负责人从养老机构成立以来一直在试图申报养老许可证,最长的已经在涉及到的办证单位跑了四五年的时间,但由于手续繁杂,加上自身发展难以达到标准,一直没能办成。
(四)发展后劲不够强。一是运转资金不足。养老机构建设本身投入大、收益慢,加上送老人入住的大多是外出务工的贫困家庭,近几年外出务工挣钱难,大多都无力一次性支付老人入住费用,导致民办养老机构收益资金兑现难,运转资金严重缺乏。据调查,3家民办养老机构均存在运转资金不足问题,常常面临“办不下去了”的危机,冷水镇三院互助幸福院因为亏损严重一度打算停办,双丰镇孔城村互助幸福院有时连购买供老人生活的日常生活用品都困难,员工工资也只能压到年底才能发。二是高需求、低收入。民办养老机构对基础设施、服务水平、生活环境等方面要求较高,需要充足的资金投入和细致的管理投入。然而根据我县农村实际,收费过高必然打消老人入住的积极性,因此在老人入住收费上普遍较低,民办养老机构陷入高需求、低收入的“怪圈”;三是风险因素不可控。对于养老机构来说,虽然签订了安全协议,除开人为因素(例如:老人打架导致伤害、食物中毒、因服务不到位老人跌倒摔伤)院内需要负责,其余不用负责,但对于入住的部分身体较差或者精神失常的老人,存在很大的监护风险,需要二十四小时监护,防止出现意外。
(五)服务管理不规范。3家民办养老机构均没有成体系的专业化服务方式,普遍存在护工队伍不稳定、不专业等问题,服务人员基本是由本地的农村待业妇女临时组成,这些人没有老年服务的基本知识和专业技能,大多只能向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等一些基本服务。
三、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几点建议
养老服务业是新一代朝阳产业,不仅是应对老龄化的长久之计,还是扩内需、增就业的巨大潜力所在。为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加快形成县域经济新的增长点,提出几点具体建议:
(一)科学定位,合理规划布局。仅靠政府养老事业的发展,难以应对未来20年的人口老龄化高峰期。必须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主体作用,按照“政策引导、政府扶持、社会参与、市场推动”的整体思路,将养老事业作为未来带动发展的新型拳头产业来抓。按照“十三五”城乡规划整体要求,科学制定养老产业发展规划,合理布局日间照料中心、老年医护中心、农村幸福院、城乡疗养院、老年公寓等各类低中高档、小中大规模的养老机构,建立健全涵盖生活休闲、疗养保健、衣食住行等多方面的养老产业链条,为养老服务发展提供遵循,逐步实现养老服务社会化、产业化、市场化。积极拓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方式,进一步探索推广“公建民营”、“民营公管”、购买服务等养老产业新模式,支持社会化养老服务产业发展,激发各类服务主体活力和内生动力,逐步使社会力量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重要来源。
(二)制定政策,加大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强政府对社会化养老产业的支持,制定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实施办法和扶持办法。根据民政部《关于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陕西省民办公益性养老机构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各类扶持政策,参照养老产业发展较快地区的好经验和做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台我县养老产业设置原则、准入条件、质量控制、检查监管等具体政策,在资金补助、贷款融资、税费优惠、项目倾斜上制定帮扶细则,推进民间资本进入养老产业,使养老产业发展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政府要积极在土地供给、建设规划、许可审批、费用减免、服务补贴等方面予以支持,适度降低社会养老机构的门槛,简化手续、规范程序、公开信息,明确投融资政策、税费优惠政策、补贴支持政策,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养老服务业的积极性。民政部门应该负责牵头指导县域养老机构规范化建设,对运营尚佳的养老机构进行重点培育,打造养老服务产业示范点,发挥典型带动作用。
(三)积极融资,破解发展难题。养老服务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投入大、利润低、回报周期长,融资难的问题一直是制约养老产业发展的瓶颈。对此,省金融、财政等部门专门出台文件,要求探索放宽养老服务机构贷款、融资条件,开发养老服务金融产品。我县应该积极研究公益性民办养老机构贷款政策,拓宽民办养老机构的融资渠道,帮助民办养老机构度过发展难关。一方面搭建融资信贷平台,落实担保、贴息和保证金等制度,在银企合作中向养老产业倾斜,引导银行关注和服务养老产业;另一方面积极引导慈善资金、社会捐赠资金的介入,动员民办养老机构与大财团合作、入股等形式,盘活现有资产,多渠道、多形式筹集资金,扩大运营,实现健康稳定发展。
(四)优化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对养老产业要加强政府监管,建立健全我县民间投资建设养老机构项目的行业准入审批管理办法,并实行科学规范的年检绩效评估。要加强安全评估和风险管控,对民办养老机构的养老服务情况进行定期进行抽查检查,进行指导规范,保障老人能够得到更专业优质的服务。要制定严格的考评体系,设立奖励制度,对建设达标、运行良好的养老机构,按要求落实好相关优惠扶持政策,对不达标、不规范、服务差的养老机构,按要求进行整顿,对整顿不力的,应依法取消其从业资格。要充分利用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和社会大众的评估结果,作为接收政府补贴、政策扶持和接受社会捐赠的主要依据,实现养老产业收益和公益相统一,调动行业内部争优创优的积极性。
(五)扩大招商,打造产业集群。养老产业具有产业链长、涉及领域广、环境友好、健康可持续等特点,对上下游产业具有明显的带动效应,辐射范围广泛。一方面要优化发展环境,完善养老产业的基础建设和配套设施,积极拓展利用“养老+医疗、养生、休闲”等多种模式,推动医疗、旅游、养生等产业与养老产业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打造具有白河特色的养老产业。另一方面要加强规划引导,抓大客商引领带动,通过多种合作方式,完善养老服务业的产业链条鼓励发展养老服务中小企业,扶持发展龙头企业,形成一批产业链长、覆盖领域广、经济效益显著的产业集群。大力开发安全有效的康复辅具、食品药品、服装服饰等老年用品用具和服务产品,有针对性推出老年金融理财产品,促进养老服务业向纵深发展。
(六)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要加大养老政策宣传,切实转变“养儿防老”、“养老机构就是孤寡老人养老的地方”等传统观念,使老年人科学多样选择养老方式,缓解家庭养老压力。各养老机构要实行阳光管理,对机构概况、内部设施、内部管理、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内容实行公开和宣传,进一步加强机构服务人员的服务能力和对外形象,切实改善养老机构软硬件水平,有针对性的拓宽居家服务、文化服务、医疗服务等多种养老项目,打造白河养老品牌,让更多老年人接受和认可社会养老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