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白河县委办公室 白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白河县重点工作“三色”督查办法》 的通知

时间:2016-12-12 16:23作者:来源:
文件名称 中共白河县委办公室 白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白河县重点工作“三色”督查办法》 的通知
索引号 zfbmxzfb/2016-0996 公开目录:
公开责任部门 县政府办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白办发〔2012〕91号 成文日期:
有效性 未知 公开日期: 2016-12-12 16:23
各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县委及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省驻县各单位:
    《白河县重点工作“三色”督查办法》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白河县委办公室    白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1月26日       

    抄送:县人大、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人武部。    档(二)
    中共白河县委办公室                   2012年11月26日印发
             白河县重点工作“三色”督查办法

    为突出工作重点,改进工作作风,强化工作落实,确保市对我县考核指标任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年度重点工作圆满完成,特制定本办法。
    一、督查对象
    各镇,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省驻县各单位。
    二、督查内容
    1、市委市政府下达我县考核指标任务。
    2、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3、县委县政府下达各单位考核指标任务。
    4、县委常委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及县委县政府认为应纳入督查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督查方法
    根据上级通报反馈情况以及县内督查结果,向责任单位发送“黄色预警提示函、橙色限期整改函、红色诫勉问责函”,在文件右上角以“黄、橙、红”色正三角形区分标识。督查实行一事一函。
    (一)黄色预警提示函
    1、启动条件:
    (1)市对县考核中,被市考核办通报未达到进度要求或达到进度要求,但全市排名靠后的考核指标;被市考核办预警提示、督办的指标任务。
    (2)年度重点工作落实不力,进展缓慢的。
    (3)县内考核中,存在较大欠帐的指标任务。
    (4)督查中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
    (5)其他工作存在明显问题的。
    2、工作程序:
    (1)当上述情形出现时,由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考核办按照分工制发《黄色预警提示函》,专送责任单位,抄送其他督查机构。
    (2)责任单位接到《黄色预警提示函》后,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迎头赶上。任务落实方案以及相关情况说明于5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告发函单位审核备查,并报其他督查机构备案。
    (二)橙色限期整改函
    1、启动条件:
    (1)《黄色预警提示函》下达后,责任单位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未予答复,也不说明原因的,或因同一指标同一原因连续两次被黄色预警提示后,仍未达到进度要求的。
    (2)市对县考核指标任务存在严重问题的。
    (3)督查中发现重大突出问题的。
    2、工作程序:
    (1)当上述情形出现时,由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考核办按照分工制发《橙色限期整改函》,专送责任单位,抄送其他督查机构,并送相关县级责任领导。
    (2)责任单位接到《橙色限期整改函》后,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查找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改进提高。整改工作方案以及相关情况说明于5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告发函单位审核备查,并报其他督查机构备案。
    (三)红色诫勉问责函
    1、启动条件:
    (1)《橙色限期整改函》下达后,责任单位在规定时限内仍未完成整改任务,或无正当理由拒不办理、也不说明情况的。
    (2)因工作不负责任,发生重大突出问题,被上级通报批评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2、工作程序:
    (1)当上述情形出现时,由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考核办按照分工制作《红色诫勉问责函》,经有关领导审核后,报县委或县政府主要领导审签,专送责任单位,抄送县纪委及其他督查机构,并送相关县级责任领导。
    (2)责任单位接到《红色诫勉问责函》后,要立即召开班子会议认真研究,全面剖析存在问题及其原因,深刻检讨工作方法措施,采取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迅速扭转被动局面。领导班子向县委、县政府做出书面检查,整改工作方案以及相关情况说明于5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告发函单位审核备查,并报县纪委和其他督查机构备案。
    四、结果运用
    1、责任单位被下发《橙色限期整改函》的,由审签《函》的县级领导对责任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进行谈话,指出存在问题,提出工作要求,每次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总分中扣减0.1分。
    2、责任单位被下发《红色诫勉问责函》的,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或委托其他县级领导对责任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剖析存在问题,限期整改提高,每次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总分中扣减0.3分。责任单位被下发《红色诫勉问责函》两次及以上的,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责任单位被下发《红色诫勉问责函》后,在规定时限内工作仍无明显起色的,视其情节对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及有关责任人员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五、工作要求
    1、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和县考核办要建立督查台帐和督查工作专卷,实行挂号登记、办结销号制度,年终统一汇总督查结果。
    2、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负责县委常委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以及年度重点工作等方面督查工作,县考核办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市对县考核指标任务、县内考核指标任务方面督查工作。
    3、中省驻县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有关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意见,由县委、县政府书面反馈其上级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