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白河县汉江水质保护的问题与对策

时间:2016-06-02 16:34作者:来源:
文件名称 关于白河县汉江水质保护的问题与对策
索引号 zfbmxzfb/2016-1001 公开目录:
公开责任部门 县政府办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关于白河县汉江水质保护的问题与对策 成文日期:
有效性 未知 公开日期: 2016-06-02 16:34
   白河县是丹江口水库尾水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保护区,处在出陕断面这一敏感部位,坚守汉江出陕最后一道屏障尤为重要。由于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汉江下卡子、汉江前坡、白石河入汉江等三个省市控制断面水质良好,各项指标均持续保持国家Ⅱ类标准;县城污水处理率达84%,城镇垃圾集中收集率达95%,均大幅超过省市的规定指标。 
    但是,由于处在出陕断面这一敏感部位,加之经济发展滞后,环保基础设施欠账大,要持续保持出境高标准水质,还存在诸多问题。
    一、汉江水质保护工作存在问题
    1、“面上”污染依然存在。汉江沿岸及主干河道环境仍需整治,污水乱排现象依旧存在;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根深蒂固,经济发展方式粗放,资源利用率和能源消耗巨大,工业企业污染治理还需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没有得到很好遏制,农村污水乱排、垃圾乱倒、大手大脚的生活习惯比较普遍,对于化肥、农药的使用缺少科学指导,导致化肥、农药滥用,而农家肥、绿色有机肥却乏人问津。
    2、项目建设推进缓慢。总体上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欠帐大,资金缺口大,进展缓慢,茅坪、西营等集镇垃圾污水处理项目进展缓慢,如钰宏旺、汇丰公司的清洁生产项目,迟迟未获省市验收,直接制约着我县的重金属减排工作;汉江沿岸有些关键部位绿化效果不明显,汉江水质保护绿色屏障未真正形成。
    3、执法力度还需加强。联合执法机制执行不到位,执法效果不明显,相关执法部门配合意识较差;有些企业环保意识差,没有把环境保护放在企业生存发展的重要位置来考虑,污水偷排、漏排,有些企业环评多次督促仍不闻不问、不理不睬。
    4、水质保护氛围不浓。一些部门对上级的要求、对责任的认识有差距,对目前工作和现状估价太高,面对环保设施的硬投入、面对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在解决上还有畏难情绪;虽然层层落实了责任,但有个别部门和镇把责任仍停留在纸上,停留在口号上,还没有夯到实处;有的只注重报刊、媒体宣传,面上、线上的宣传还不够,群众对于汉江水质保护工作的认识、了解过少,不利于工作开展。
    这些问题的存在,无形之中就削弱了我们工作的成效,且对汉江水质形成潜在威胁,容不得丝毫马虎和懈怠,需要该县为此付出艰辛的努力。
    二、汉江水质保护工作的对策建议
    确保“一江清水永续北上”,使命光荣,重任在肩,必须出重拳、下硬茬,用刚性约束,对基础的欠账全力补缺,对存在的问题主动出击,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从严打击,对不作为慢行为严格问责,以此确保汉江水质安全。
    1、勇担守山护水的政治责任。让党中央、国务院,让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放心,让社会各界放心,这是水源地所有地区和城市的重大责任。能不能挑起这个担子,这是对全县各级各部门的考验。要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的理念,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更加尊重自然规律,决不能以牺牲环境、浪费资源为代价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决不能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清新的空气、清洁的水源、茂密的森林、宜居的环境,已经成为新的生产力,也是人民所期盼的宝贵财富。南水北调,有了严格的要求和限制,一定要为改善环保设施创造条件,更要积极进行调整结构、转型升级,在国家整体发展布局规划中勇担重任。
    2、扎实开展专项行动解决突出问题。要严格按照《白河县汉江水质保护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以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群众健康为目标,以水污染防治为重点,以查处环境违法事件为推动,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为手段,集中排查清理整顿污染隐患,带动整个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工作。要突出重点、严肃法纪,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狠抓典型、疏堵结合。对重金属、化工、矿产等企业,要运用现代化手段,改进监管方法,提高污染源管理水平;对尾矿库、废渣堆放场等,要逐一建立治理台账,落实防控责任主体,完善应急预案。要专项清理整顿工业、生活、养殖和餐饮等污染源,规范库区及沿岸的生产经营行为。要加大关键部位巡查、监测力度,发现问题必须限期整改到位。要通过一系列的治理整顿行动,解决当前影响汉江水质的突出问题。
    3、全面抓好重点领域综合整治。要从与群众关系最密切、利益最直接的环境问题入手,统筹推进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综合整治。一要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要加强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特别是集镇、社区污水处理、垃圾处理能力。进一步加快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建设,大力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全面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探索建立不同方式的生活垃圾处理模式,努力做到定点存放、定时转运、定点集中处理。二要全力抓好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加强总量控制,对涉重行业限产限排,强化措施控制并降低污染物的排放量。严格涉重行业准入,杜绝引进新增的“两高一资”和涉重项目进入该县,对未完成重金属排放量削减任务的企业,一律停止审批其新的建设项目。全力推进涉重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以开展清洁生产强制性审核和治理技术改造为抓手,完善治污设施,提升污染源治理水平,推进涉重企业技术进步和管理升级,全面完成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全面实现“十二五”重金属污染防控目标。三要扎实抓好“治污降霾”工作。要大力开展“治污降霾、保卫蓝天”活动,开展燃煤锅炉、黄标车、工地等整治,大力推进“煤改气”、“煤改电”和“油改气”。加快“黄标车”淘汰步伐,加强城市综合扬尘控制,对各类建筑工地、“渣土车”加强管理,全面推广喷淋作业、清洗覆盖等措施,有效减少建筑工地扬尘污染,进一步加强城市绿化,扩大环境容量,改善空气质量。
    4、坚决惩治环境违法行为。要把保护汉江水质作为底线,作为“高压线”,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凡高排放、高污染的企业,不达标的就必须关闭,偷排偷放的就要坚决处理,不能让一些守法、有环境责任的企业去投入,而少数不法企业却在肆意排污,有效避免出现“破窗效应”。县环保等部门对企业要一家一家地监管到位,不能有盲点,要充分运用《新环保法》等法律法规,采取经济处罚、行政处罚、排污收费、民事赔偿等措施,使环境违法者在经济上不仅无利可图,还要承受高昂的违法代价,使其得不偿失,进而不敢违法、不愿违法、不能违法。也请司法机关对那些惟利是图、非法排放的企业,特别是偷排、超排,造成严重污染的企业,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5、全面落实“河长”负责制。各镇、各部门必须不折不扣的落实“河长”制,确保每段流域都有人管、有人看,确保问题早发现,早处理,真正建立起一个县、镇、村三段衔接,总河长、责任河长、执行河长、巡河长四级联动的综合监管机制。要大力实施网格化、流程化监管模式,加强日常检查、明察暗访和突击检查。
    6、加快转变生产生活方式。要把生态文明的理念贯穿于经济社会建设全过程,以调整产业结构为首要任务,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要按照低碳、循环、环保的要求,大力发展新型工业、现代企业、生态旅游为支撑的循环产业。各相关企业要着力开发和推广节约、替代、循环利用和治理污染的先进适用技术,做有良知、有责任、在发展中回报社会的企业。动员全社会大力倡导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意识,从每个单位、每个家庭、每个人,从身边事、点滴小事做起,自觉抵制资源浪费行为,崇尚低碳健康的生活方式,以实际行动减少废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县南水北调办、环保局牵头,宣传、教育、共青团、妇联、工会等积极配合,深入开展全民护水节水宣传教育行动,开展“保护母亲河”行动,大力营造“保护汉江、人人有责、人人受益”的舆论氛围,把群众、媒体、志愿者、中小学生等动员起来,以实际行动参与汉江水质保护。
    7、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县政府督查室要对各镇、各有关部门汉江水质保护工作情况不定期进行督查和暗访,对未完成任务、监管不到位或水质不达标的在年度考核必须扣分,严格兑现。对于因工作不力被媒体曝光和受中省市通报批评的,镇长和部门主要领导要写书面检查,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其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