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白办发(2016)50号 | ||
索引号 | zfbmxzfb/2016-1013 | 公开目录: | |
公开责任部门 | 县政府办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6-10-15 19:38 |
各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县委及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省驻县各单位:
现将《白河县2016年度双创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白河县委办公室 白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13日
白河县2016年度双创工作考核办法
为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成果,扎实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活动,切实抓好县、镇、村、单位“四级联创”工作,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范围
各镇、县直各部门、中省驻县各单位(城区重点企事业单位纳入主管部门双创工作考核)。
二、考核内容及方法
1、县直各工作部门和中省驻县各单位
有卫生管理组织和卫生管理制度,开展健康教育和卫生检查评比活动。(1分)
‚积极开展病媒生物防治、除四害活动。(1分)
ƒ坚持开展周五义务清扫活动,落实门前四包(0.5分)
„单位环境整洁,环卫设施完善,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办公室、会议室等区域有控烟标示,无烟具。配合搞好各项创建工作。(0.5分)
2、各镇
①镇环境卫生:无乱堆乱放、垃圾乱扔、污水乱流、车辆乱停现象和无非法广告(1分)。
②镇辖区公厕卫生:公厕日常保洁到位,公共设施维护良好并运行正常(1分)。
③镇辖区河道卫生:河道无白色垃圾,无明显漂浮物和悬挂物(1分)。
3、专项督查。根据工作需要,对专项任务或阶段性工作进行督查,针对存在问题,制发《督查督办通知书》。
4、综合评议。县双创指挥部召集相关人员,根据半年检查、专项督查、抽查暗访情况对各单位进行评议打分。
三、计分办法
1、镇年度检查占2.5分,部门(含中省驻县单位)年度检查占2.5分,按照上、下半年检查得分平均折算。
2、综合评议占0.5分,按照参评人员打分平均折算。
3、督查暗访扣分。对《整改意见书》、《督查督办通知书》或县级媒体曝光未按要求整改落实到位的每次扣0.1分;被双创指挥部通报批评的每次扣0.2分;被中、省、市检查暗访通报、媒体曝光批评或存在问题的每次分别扣1分、0.5分、0.3分。
双创考核得分=年度检查得分+综合评议得分-督查暗访扣分。
四、结果运用
1、考核得分计入各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总分。
2、设立单项考核奖。对年度考核得分位列镇前4名、县直部门和中省驻县单位前15名的予以表彰奖励。
3、在创建工作过程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当年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1)对县双创指挥部(办公室)发出的督查通报3次(含)以上未落实的;
(2)单项目标任务落实过程中,被省、市通报或媒体曝光累计2次(含)以上的;
(3)在年度考核中名列镇或部门末位,且总分低于85分的。
4、在创建达标验收中,因工作失误而影响验收的,按有关规定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中省驻县单位将考核情况通报其上级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