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发改局五举措规范以工代赈项目管理工作

时间:2017-03-31 08:36作者:刘家文来源:发改局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以工代赈项目管理,提高以工代赈资金使用效益,切实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和发展环境,按照《陕西省以工代赈管理细则》和《白河县财政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县发改局五措施加强和规范以工代赈项目管理工作。

1、规范以工代赈年度计划管理。项目单位应严格按照县发改局、财政局下达的投资计划组织项目实施,不得随意变更项目的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和投资计划。个别项目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应在县计划下达之日起一个月内由项目建设单位提出书面变更申请,并按以工代赈管理程序报批,未经批准的项目不得随意变更。

2、规范以工代赈项目公示。以工代赈项目须进行动态公示,项目建设单位自计划下达后10日内至项目建成竣工验收止,分别在项目建设地点的镇政务公开栏和行政村村务公开栏中作长期动态公示,并及时将公示信息反馈县发改局备案,同时动态公示以工代赈项目基本情况。

3、规范以工代赈项目实施。项目建设单位要成立工程建设指挥机构,并负责组织好当地群众参与工程建设。以工代赈项目建设每项工程需确定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确保工程质量,除技术复杂的项目应进行招标外,其他项目在行业部门指导下,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工程设计、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组织当地群众实施。项目建设中不得随意调整变更项目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实施完毕后,须报请验收,整理资料归档。项目建成后,在项目区明显位置须设置永久性工程标志碑牌。

4、规范以工代赈资金管理。以工代赈资金拨付与管理按照《白河县财政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白政办发〔2014〕121号 )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实行预留质量保证金制度。

5、规范以工代赈项目档案管理。以工代赈项目档案材料,分项目建设前期材料、中期材料和后期材料。须上报的材料有:以工代赈项目建设责任单、公示信息反馈(图片、底稿)、工程实施方案和设计文件、工程预算表、施工合同书、建设前照片;工程进度表、建设中照片;申请验收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审计报告、行业主管部门初验材料、建设单位自验报告、项目总结材料、建成后照片、工程劳务报酬发放花名册复印件、后期养护办法、标志碑牌照片、对项目全部上报材料真实性声明。

以工代赈项目管理措施有力促进了我县以工代赈项目规范管理工作,使以工代赈项目充分发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