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一季度白河县消费品市场整体保持稳定发展,全县累计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7170.4万元,同比增长14.5%。
一是批零企业主导地位明显。一季度批零企业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30533.6万元,同比增长15.81%,占一季度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2.14%。其中,批发业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324.7万元,同比增长12.85%,零售业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9208.9万元,同比增长15.79%。
二是农村市场发展相对较快。全县城镇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22746.9万元,同比增长11.81%,乡村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4423.5万元,同比增长19.01%。
三是限上企业消费品结构优化。从商品类别看,本季度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中多类商品稳步增长,部分类别增长较快。粮油食品类、饮料类、烟酒类分别增长22.1%、26%、21.7%;金银珠宝类、文化办公用品类增长分别达130.7%、629.6%。
四是传统假日、大型节庆活动拉动效应明显。除了元旦、春节等传统节假日,白河县一季度分别承办了2017年陕西省暨安康市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集中示范活动、第二届“云间桃花,水色白河”以及庙山寨大型文艺庙会演出活动,不仅带动本地居民旅游购物,更吸引了大量外地游客,有效地带动了全县餐饮住宿和娱乐行业的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