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郧汉江大桥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时间:2017-08-09 08:23作者:来源:
文件名称 白郧汉江大桥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索引号 zfbmxjtj/2017-0001 公开目录: 招标投标信息
公开责任部门 交通运输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有效性 未知 公开日期: 2017-08-09 08:23

为推动白河县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的创新,同时引进先进管理和技术、提高城市基础设施的服务理念、服务效率,白河县人民政府决定实施白郧汉江大桥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并授权白河县交通运输局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具体负责本项目社会资本(下称“申请人”)招标工作,招标人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本项目社会资本,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一、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白郧汉江大桥PPP项目

实施机构:白河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西安瑞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咨询机构:北京大岳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地点:陕西省安康市白河县

项目概况:在G316纵向特大桥桥头处跨江建桥,路线起点K0+000桩号位于G316白河城区过境改线段桩号K1718+887处,距白河汉江纵向特大桥桥头26米,垂直于汉江水流方向跨江接入S304(鄂),终点路线桩号为K0+322.586,全长322.586米,其中桥梁总长294米,桥型上部结构采用35m+2×105m+35m单塔双跨斜拉桥,标准段梁肋外侧高2.2m,弧形索塔,桥面以上塔高63m,桥面以下塔高28m,双索面布置,塔、梁、墩固结体系;桥台采用重力式U型桥台,过渡墩为花瓶型桥墩,基础采用钻孔灌注桩基础。主桥含索区桥宽15.2m,引桥宽13m,全桥共设置斜拉索22对。

依据项目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投资概算总金额为7239.57万元(静态总投资,不含建设期利息),其中建安费为6038.35万元。平均每公里22442.3万元,桥长米指标为22.4万元/m,桥面面积指标为1.73万元/m²。PPP咨询费和招标代理费等前期费用纳入项目总投资,最终总投资以经评审通过、上级主管部门批复的施工图预算为基础,以经审计的竣工决算值为准。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专项补助2500万元,用于抵扣总投资和政府方资本金出资,其余由社会资本通过资本金投入和债务融资解决。

二、采购需求

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社会资本,由中标社会资与政府指定单位共同在项目所在地组建项目公司,其中政府方和社会资本方占项目公司的暂定股权比例(具体的股权比例以下一步公开招标文件为准)分别为20%、80%。项目公司获得政府授予的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期为10年(含建设期2年,运营维护期8年)。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期内,负责本项目范围内全部设施的投融资、建设、养护,通过提供车辆通行服务获得政府付费来收回投资并获得合理回报。特许经营期满后项目公司将本项目无偿、完好地移交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主体

申请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也可以是由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

2.资质要求

申请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现行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一级)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含一级)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业绩经验

截至本项目发布资格预审公告之日前三年内,申请人具有投资或建设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的大桥项目,申请人应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验收报告以供验证。若为联合体,组成的成员至少有一名具备相关业绩。

4.财务实力(若为联合体,组成的成员至少有一名满足要求)

(1)企业近三年(2014、2015、2016年)平均净资产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2)企业近三年(2014、2015、2016年)经营状况良好,无亏损(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5.其他要求

(1)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内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方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资格预审申请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

(2)申请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联合体中所有单位均需出具此函。

四、资格预审评审方法 

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2、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后,由招标人依法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核。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领取方式

1、发售时间:2017年8月9日-2017年8月15日上午8:30-12:00分,下午15:00-18:00分。

2、发售地点及联系人:安康市汉滨区兴安中路广场大厦C座1802

3、申请人持以下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资格预审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授权书(法人直接参加的,需提供法人证件原件并留复印件)、联合体协议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为2017年8月30日9:00时到2017年8月30日9:30时 (北京时间),送达下述地址:西安美莎酒店十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资格预审时间及地点

1、资格预审时间为:2017年8月30日9:30时 (北京时间)。

2、资格预审地点为:西安美莎酒店十楼会议室。

3、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邮寄、传真或信函等非现场形式的报名和申请。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密封不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及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购的相关信息同时在《各界导报》、《白河县人民政府网站》、《陕西省采购与招标网》发布,请各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

九、注意事项

1、未报名和未领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人不能参与资格预审。

2、未参加资格预审的或资格预审未通过的申请人,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后续投标。

3、合格申请人达到3家或3家以上,本项目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招标;合格申请人不足3家的,由项目实施机构调整实施方案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社会资本仍不够3家的,可以依法变更招标采购方式。

4、资格预审结果将按规定告知所有参与资格预审的申请人。

十、联系方式 

1、项目实施机构暨招标人:白河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白河县城关镇旬白路

联系人及电话:王力 18509158798

2、招标代理机构:西安瑞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三路信息港大厦602室

联系人及电话:曹斌 15591500111

3、项目咨询机构:北京大岳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赵明伟
    联系电话: 13381004057
    电子邮箱:zmw@dayue.com


白河县交通运输局

2017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