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白河县城关初级中学框架操场、白河县麻虎镇松树教学点综合楼、 白河县第三中学体育场地改造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 ||
索引号 | zfbmjytyj/2017-0014 | 公开目录: | 招标投标信息 |
公开责任部门 | 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7-09-25 08:15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白河县发展和改革局白发改招标(2017)381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白河县教育体育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国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中省项目资金和贷款项目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各校校园内。
2.2工程规模:一标段:新建一层(局部二层)框架结构操场一处,建筑面积6500平方米,及旧房拆除、边坡支场地改造等附属工程;二标段:新建四层框架结构综合楼一栋,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及旧房拆除、场地改造等附属工程;三标段:改造体育场地4600平方米,建设200米环形跑道一处、100米直行跑道一处、标准化篮球场三个及旧房拆除等附属工程。
2.3计划工期:一、二标段各270天、三标段90天。
2.4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涉及的全部内容。
2.5项目估算价:一标段约1280万元,二标段约285万元,三标段约205万元。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三个标段独立招标
一标段:白河县城关初级中学框架操场;
二标段:白河县麻虎镇松树教学点综合楼;
三标段:白河县第三中学体育场地改造。
2.7其它要求:投标企业只允许对一个标段进行投标申请。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7 年9月25日至 2017 年9月29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 时,下午14时至18时,在安康市金州南路60号贵豪领郡大厦C座0905室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注册证、资格证、陕建质发【2016】48号规定的新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五大员岗位证(专职安全员须提供陕建质发〔2016〕48号规定的配备标准及证件)、企业注册地所在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企业、企业法人及报名项目经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有效期以报名时间段为准)等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套装订成册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省外企业还需提供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所查询到的企业基本信息的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各界导报》、《陕西省采购与招标网》、《白河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白河县教育体育局
地 址: 白河县城关镇
联 系 人: 蔡 浩
电 话: 0915-7821569
代理机构: 陕西国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安康市金州南路60号贵豪领郡大厦C座0905室
联 系 人: 宋文芝
电 话: 0915-3201711
白河县教育体育局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