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2018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白河县水洞溪小流域治理工程 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 ||
索引号 | zfbmslj/2018-0001 | 公开目录: | 招标投标信息 |
公开责任部门 | 水利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8年02月22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8-02-22 09:46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8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白河县水洞溪小流域治理工程已由白发改发招标(2018)3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白河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国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白河县。
2.2工程规模:
2.2.1施工工程规模:治理蔓营小流域水土流失面积17k㎡,其中新修石砍梯田8.36hm²,造水保林224.06hm²,发展经果林68.86hm²,新建蓄水池7口,网围栏4.6km、封禁标牌9个,新修排水沟0.15km、生产道路2km、护地堤0.74km,封禁治理面积1398.72hm²。
2.2.2苗木采购内容及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3计划工期:以招标文件为准。
2.4投资概算:约548万元。
2.5资金来源:中央投资和省级配套。
2.6招标划分及范围:施工标段和苗木采购标段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财务状况良好;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国家注册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人员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近三年承担过相关类似工程且无重大质量事故,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和业绩要求。外省企业需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3.2本次施工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其他要求:所有投标企业均应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对财务状况、从业人员、类似业绩、良好行为(获奖)、不良行为等信息进行核查,以信用平台核查信息为准。
3.4苗木采购标段:供应商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取得县级(县级)以上林业部门核发的相关证书,在白河县有三年经营业绩,且县境内自有苗圃者优先。
四、施工标段资格预审方法:具体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五、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施工标段请申请人于2018年2月22日至2018年2月27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资格证、水利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重大质量事故及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投标企业、法人及项目经理检察院无行贿受贿证明(有效期内)等原件,以上申请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的彩色复印件2套在安康市汉滨区金州南路60号贵豪领郡C座0905室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2苗木采购标段供应商资质要求:
5.2.1企业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5.2.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5.2.3企业具有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苗木生产和经营许可证。
5.2.4企业须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
5.2.5企业须出具在白河县三年经营业绩证明。
备注:报名时须携带以上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资质复印件两套。
5.3施工资格预审文件和苗木采购招标文件各500元/套,售后不退。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响应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资格预审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各界导报》、《白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宋女士 0915-3201711
白河县水利局
2018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