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将至,白河县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多措并举,扎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夯实防火责任,加强督促检查。清明节前夕,组织人员对各镇、重要景区、防火重点部位开展拉网式排查,对绣屏山墓区、纱冒山墓区、公墓区、庙山寨景区等重点防火部位进行了防火割离带的采割和林下可燃物清理,将火灾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特别对重点防火区进行了全面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对存在重大隐患的部门,发隐患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二是广泛宣传引导,倡导文明祭祀。通过报刊、网站、广播、电视、短信及宣传标语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开展移风易俗宣传教育,改变点烛烧纸钱放鞭炮的上坟陋习,倡导植树、献花的文明祭祀新风。同时加强对森林火警电话“12119”的普及宣传,教育广大群众,发生森林火灾及时报警,切勿擅自进入火场盲目扑救,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人身伤害。
三是加强火源管控,严防火灾发生。及时发布关于加强野外用火管理的通告,严格野外火源管理,从源头上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加大依法治火力度,严惩违规用火行为,坚决杜绝林缘、林内燃放烟花爆竹、焚香祭祀以及生产、生活用火等行为。对违规用火导致火情的,依法追究森林火灾肇事者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是加强应急值守,科学处置火情。清明节期间,严格加强值班调度,由领导带班,24小时坚守岗位,保证防火通讯联络畅通。严格执行有火必报和热点核查零报告、每日火情零报告制度,确保火情信息畅通,保证上报情况准确及时。县半专业化森林消防队和镇应急扑火队进入临战状态,保持车辆及各种扑火设备的运转有效,一旦接到扑火命令,以最短时间赶赴火场,努力做到“早投入、早发现、早报告、早扑救”。
县森林防火部门提醒广大公众,在进山入林时谨记森林防火,不要带火种进林区,在林区不要野外用火,如果您发现火情,请在确保人身安全的同时,第一时间拨打报警电话12119或向当地森林防火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