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石油陕西安康白河销售分公司前坡加油站建设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表备案意见的函的公示

时间:2018-01-05 03:50作者:来源:
文件名称 关于中石油陕西安康白河销售分公司前坡加油站建设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表备案意见的函的公示
索引号 zfbmxhbj/2018-0001 公开目录: 生态环保
公开责任部门 生态环境分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有效性 未知 公开日期: 2018-01-05 03:50

中石油陕西安康白河销售分公司:
    你单位报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安康白河销售分公司前坡加油站建设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表》及相关要件收悉。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6]47号)和《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及备案审查工作的通知》(陕环办发[2016]63号)要求,经研究决定,现对中石油陕西安康白河销售分公司前坡加油站建设项目进行环保备案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中石油陕西安康白河销售分公司前坡加油站建设项目位于白河县城关镇群力村,项目总建筑面积900m2,内设20 m3汽、柴油罐各2个(油罐为单层钢制罐,属于地下储油罐,目前未设防渗池),4根通气管,4台双枪单油品加油机。项目目前已投产,年销售汽油900吨、柴油1050吨。
    二、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
    1、大气。油气(非甲烷总烃)污染防治措施为安装卸油、加油油气和储油罐通气管油气回收设施(即二次油气回收、三次油气加收),装置均正常运行。餐饮油烟污染防治设施为油烟净化机,目前正常运行。
    2、废水。该项目油罐由有资质的清洗单位进行清洗,清洗油罐产生的废水由清洗单位运走处理。生活污水利用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至附近污水处理厂,不外排。
    3、地下水。该项目储油罐选用单层钢制油罐,设置混凝土油罐池。油罐罐体及输油管线防腐绝缘保护层,输油管线外表面按照《钢制管道及储罐腐蚀控制工程设计规范》相关要求,采用不低于加强级的防腐绝缘保护层处理。
    4、固体废弃物。项目区内设置有生活垃圾桶,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包装废物出售给物资回收部门,油罐清洗产生的废渣由清洗单位运回处理。
    三、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周边环境质量达标情况
    1、大气。根据陕西浦安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2017年7月7日至13日对中石油陕西安康白河销售分公司前坡加油站现场监测结果(以下简称监测结果)显示,厂界周边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周界外浓度最高点限值。
    2、废水。生活废水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至附近污水处理厂,不外排。
    3、地下水。根据监测结果显示,石油类能够满足《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附录A中的要求,其余监测项目的监测均可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要求。
    4、噪声。根据监测结果,项目四侧厂界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4 类要求。
    四、整改要求
    1、站内应设置事故应急池,有效容积不小于5m3。
    2、油罐全部更新为双层油罐或修建地下防渗池。
    五、事故应急池、地下防渗池或双层油罐建成后报经我局检查同意后方可投入使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白河县城副中心(中厂镇)红石河隧道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18年1月5日—2018年1月11日
    电话:0915-7812107
    传真:0915-7820248
    邮编:725000
    通讯地址:白河县城关镇旬白路1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