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号)、《陕西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陕价综发〔2009〕98号)有关规定,决定召开“白河县城区天然气价格改革听证会”,听证参加人已按程序产生确定,听证会各项工作已准备就绪。现将有关听证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及地点
定于2018年8月31日上午9时,在正阳大酒店十三楼会议室召开。
二、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
1、消费者代表
李载乾 河街社区党支部书记
张孝云 桥儿沟社区主任
王迎华 清风社区主任
张显健 狮子山社区党支部书记
李和勤 正阳大酒店经理
祝 雷 月满大江经理
司马海龙 安达出租车公司
2、经营者
刘其来 安康市天然气有限公司白河分公司负责人
刘 涛 白河中燃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
3、人大代表
黄金丽 清风社区支部书记
4、政协委员
卫著勤 长达白河监理公司
5、专家
梁向利 安康市天然气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6、政府部门代表
瞿德宏 县纪委
龚太斌 法制办
王 臻 住建局
邓 建 安监局
刘同意 市场监管局
三、听证人
赵 勇 物价局局长
孟二虎 物价局工作人员
蔡 红 物价局工作人员
贺迺琴 物价局工作人员
四、听证会旁听人员
樊建平 张亚丽 孟 勇 王 芳 吴远慧
五、定价方案要点
(一)随着上游天然气价格的下调,适当降低居民用气、非居民用气价格。
将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由3.5元/立方米调整为3.4元/立方米,每立方米下调0.1元;将非居民用气价格由3.8元/立方米调整为3.7元/立方米,每立方米下调0.1元。
(二)建立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
1、联动概念 指天然气销售价格的调整与上游国家基准门站价格、省内管道运输价格变动实行联动,当上游天然气价格调整时,终端用户销售价格做相应同向调整。企业正常经营过程中发生的输配成本、期间费用变动不参与联动。
2、联动公式
联动调整额=(计算期购气价格-现行购气价格)/(1-供销差率)
联动调整后的终端销售价格=现行终端销售价格+联动调理额
天然气供销差率原则上按实际差率确定,上限为5%.
3、联动周期 根据上游价格调整实时联动,周期不低于三个月。期间若遇国家、省重大价格政策调整,从其规定。
4、联动程序 当符合联动机制规定的条件后,无需召开听证会,由天然气经营企业报价格部门审核备案后实施,其中上调的由供气企业自行决定是否实施,下调的必须按照政府定价实施到位,并提前做好方案的宣传解释和舆论引导工作。
特此公告
2018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