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国家监察法精神,更好适应新形势下检察机关的办案任务和要求,8月24日,白河县检察院利用周五学习日,组织全体干警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学习会上,该院负责人就《监察法》的内容为全体干警进行了详细解读,重点领学了监察机关及其职责、监察范围和管辖、监察权限、法律责任等等方面内容。全体干警结合作风教育整顿活动的要求,通过对监察法的五大重要意义、立法工作遵循四个坚持的思路、原则方针等进行了认真研读。全体干警一致认为,监察法的制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察制度的创新,对于继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推进反腐败工作在法治轨道行稳致远,具有重要深远意义。
会上结合《监察法》配套学习内容,组织干警学习了陕西省监察委员会与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衔接办法,对该院办案人员如何进一步做好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衔接工作上起到很好的指导作用。随后,纪检组长组织学习了全市检察长研讨会精神和县纪委关于转发安康市关于严禁领导干部插手工程采购招投标等相关文件精神。
会议强调,全院干警要以身作则,把学习贯彻《监察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重点的学习内容,将自学与集中学习结合起来,有针对性的开展好学习并记好学习笔记。要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让讲纪律守规矩成为全体干警的底线共识和思想自觉,确保全院始终保持风清气正的良好工作环境。
会议最后,该院负责人对作风教育整顿活动的整改、周末正常上班等工作纪律作了强调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