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规定。现将停业期满未办理恢复营业的零售户信息予以公示,请下述持证人自本公告之日起一个月内携带相关材料至白河县烟草专卖局(地址:白河县城关镇金融路11号,联系电话:7821549)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白河县烟草专卖局将依法注销烟草专卖许可证。
附件:停业期满未办理恢复营业的零售户信息表
白河县烟草专卖局
2018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