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关于批准仓上镇灯塔村修建森林防火通道的公示 | ||
索引号 | zfbmnlkjj/2018-0008 | 公开目录: | 林业信息 |
公开责任部门 | 林业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8-09-25 09:24 |
仓上镇灯塔村委会:
依据你村提交的修建森林防火通道的申请及仓政字[2018]238号以及白森防指函(2018)27号函。经现场勘察及审查,现批准你村在灯塔村,修建森林防火通道。建设位置:灯塔村一、二、四、六、七、八、九、十组,拟使用林地面积6.5008公顷。按照地类分为有林地5.6947公顷,灌木林地0.7907公顷,宜林地0.0154公顷;按林种分为防护林5.1939公顷,用材林0.0048公顷,薪炭林0.0078公顷,经济林1.2789公顷;按林地权属分为集体6.5008公顷;按森林类别分为一般公益林5.9651公顷,一般商品林0.5357公顷;林地保护等级为Ⅲ级5.9651公顷,Ⅳ级0.5357公顷;有林地5.6947公顷,主要树种为栎类、杉木等(其中3.7454公顷起源为天然,1.9493公顷起源为人工);灌木林地0.7907公顷起源为天然,主要树种为黄栌呈块状分布;植被有茅草、野生菊类、艾蒿等草本植物。
使用林地范围内需林木采伐蓄积43.6立方米;林地用途类型为修建森林防火通道,由有林地、灌木林地转变为林业生产辅助用地。
使用林地范围内经走访调查,没有发现国家或省级保护的野生动物,也未发现珍贵树种或古树名木。
本公示时间:2018年9月8日至2018年9月14日
对该项目使用林地如有异议,在五个工作日内与县农林科技局资源林政股联系,如无异议,我们将履行报批手续。
联系电话:0915-7810197
联 系 人:肖培军
白河县农林科技局
2018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