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白河县环境保护局关于白河县金利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蔓营农业休闲观光示范园项目报告表的批复 | ||
索引号 | zfbmxhbj/2018-0021 | 公开目录: | 环评审批公示 |
公开责任部门 | 生态环境分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8-09-27 17:00 |
白河县金利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白河县金利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蔓营农业休闲观光示范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会议研究,批复如下:
一、白河县金利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蔓营农业休闲观光示范园建设地点位于白河县西营镇蔓营村,建设主体工程包括种植区、休闲山庄、农产品加工区三部分,项目总占地3000亩。种植区:核心区种植核桃(套种魔芋)1000亩,带动周边种植2000亩;新建1座2层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的休闲山庄;建设2栋各400平方米的钢架结构生产厂房,设置核桃干果、魔芋豆腐、葛根茶生产线各1条.项目总投资3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2万元。
经审查,该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地方相关产业政策和白河县县城总体规划要求。项目用地已在国土部门备案(白设地备字〔2017〕3号),项目用地内及周围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古迹遗址。从环境角度考虑,在全面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措施的前提下,环境不利影响能够控制。因此,我局同意你单位按照《白河县金利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蔓营农业休闲观光示范园项目报告表》中所列的建设地点、性质、规模、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施工期内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一)、废水影响防治措施
1、在施工工地内设置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澄清用于洒水抑尘,不得外排。
2、生活废水利用已建成的厕所、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于农业种植,不得随意外排。
(二)、大气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1、易起尘的建筑材料进行苫盖,不得露天堆放,土石方作业要洒水抑尘,对正在使用的易起尘建筑材料进行洒水降尘。
2、在风力大于4级的天气禁止进行大面积基础开挖等易产生扬尘的作业,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收集、清运弃土、弃渣和抛撒料,对不能及时清运的建筑垃圾进行苫盖。
3、运输建筑垃圾和易起尘的建筑材料的车辆应加盖蓬布,严禁敞开式运输,同时要降低车速,减小卸料落差,起到抑尘的效果。
4、对易产生扬尘及废气的施工设备,要固定作业位置,并采取围挡措施。
(三)噪声影响防治措施
1、严格控制施工时间,每日22:00—次日凌晨6:00严禁作业,午休时间禁止使用噪声设备,以免产生扰民现象。
2、施工设备要合理布局,重噪声设备要远离住户,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必要时加装消音器或隔离发动机等措施,同时应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减少噪声对外界的影响。
3、运输车辆进入工地应低速行驶,减少鸣笛。
(四)、固体废弃物影响防治措施
1、建筑垃圾充分回填利用,剩余部分用于绿地和道路修建,不得随意倾倒。
2、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
三、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新建一套日处理10立方米的一体化生化处理设施对园区废水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废水用于园区灌溉,不得设置排污口。
2、核桃清洗废水、葛根清洗废水排入一体化处理设施,魔芋豆腐加工废水预处理pH值中性后排入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园区灌溉。
3、职工生活废水采用化粪池预处理,厨房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均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园区灌溉。
(二)、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餐饮中心采用液化石油气作为燃料,餐饮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2-2001)标准限值要求后方可排放。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建设单位应加强设备维护与保养,加强厂区绿化,确保厂界噪声稳定达标排放。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农产品加工核桃皮、不合格原料、魔芋皮等集中收集和生活垃圾一起处置,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浓缩处理后还田,严禁随意倾倒。
四、种植业污染防治措施
1、对坡度大于10度小于25度的山地进行坡改梯,坡度大于25度以上的区域不可开垦,并且采用砌挡墙的方式护土治理。
2、合理间作,提高梯面郁闭度。
3、废旧农膜、肥料包装袋等不可回收利用的废物可出售给物资回收单位,严禁随意倾倒、填埋和焚烧。
4、农作物秸秆用于动物饲料或堆肥。
5、做好种植区排蓄水系统,避免引起水土流失。
五、在项目营运期内,禁止出现环境污染事件和扰民现象。
六、你单位应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处置措施,对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环节需制订预防措施,应急处理措施要有具体方案,杜绝突发性安全事故引起的污染事故和人身伤害。
七、该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环评“三同时”制度,工程竣工后,你单位须向我局书面提交环保设施自验报告及固废、噪声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使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白河县金利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蔓营农业休闲观光示范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18年9月27日—2018年10月3日
电话:0915-7812107
传真:0915-7820248
邮编:725000
通讯地址:白河县城关镇旬白路1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