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白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 ||
索引号 | zfbmwshjhsyj/2018-0007 | 公开目录: | 医疗卫生信息 |
公开责任部门 | 卫生健康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8-11-06 08:59 |
白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是县政府综合管理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的行政主管部门,主要承担以下职能:
(一)贯彻卫生、计划生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定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落实国家和省、市卫生、计划生育标准与技术规范;拟定地方性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规范性文件;协调推进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
(二)负责编制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地方病防治规划、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策略、措施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县卫生应急预案、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组织实施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三)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的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做好国家和省市食品安全标准的贯彻实施和追踪评价。
(四)负责拟订全县基层卫生、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和指导全县基层卫生、妇幼计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制定妇幼计生技术服务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和监督全县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县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的全行业监督管理,贯彻落实中、省关于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贯彻执行国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以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
(六)组织实施全县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七)贯彻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负责监督落实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负责医疗卫生机构临床药事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县内药品生产的鼓励扶持政策建议,提出县内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八)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实施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人口缺陷。
(九)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促进人口均衡发展。
(十)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研究提出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议,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管理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
(十一)完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体系,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实施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和工作考评,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十二)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负责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对外交流合作与卫生援外工作。
(十三)贯彻中西医并重方针,制定并实施全县中医药事业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发展规划,组织开展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贯彻落实中、省、市中医药技术标准、服务规范,继续和发展中医药文件,促进中药资源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加强中医药行业监管,推动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
(十四)负责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人事劳资和国有资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行业人才交流工作。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十五)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指导科研成果的普及和推广应用。
(十六)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和大病保险的监督管理,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十七)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拟定全县爱国卫生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活动。
(十八)指导全县干部保健工作、承担县级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和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保障工作。
(十九)承担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及县级卫生计生各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综合医改取得新进展。加快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深化编制人事制度;完善药品供应保障机制,严格落实基本药物配备使用规定,全面推行“两票制”;深入实施医保制度改革,严管医疗机构目录外诊疗、用药行为,切实减轻群众医疗负担,提高保障水平;认真落实分级诊疗制度,逐步引导患者“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镇,大病不出县”;强化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2.计生管理步入新常态。稳妥推进全面两孩政策,不断提升计生服务能力,认真落实计生惠民政策,着力加强基层基础。
3.公卫服务得到新提升。始终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持续加强疾病防控、妇幼保健、卫生监督等工作,认真落实好13大类46项基本公卫项目和6类19项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取得了明显成效,省级结核病综合防治示范县、省级妇幼健康示范县顺利通过验收。
4.爱国卫生取得新成效。启动“健康白河”建设,制定出台了《健康白河创建方案》,深入推进健康细胞工程示范建设,精心组织和指导首批11家单位开展创建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5.健康扶贫展现新作为。紧扣“医疗有保障”这一核心,围绕“贫困人口参合率、大病保险覆盖率、一站式结算服务率、政策知晓率”四个100%的要求,扎实推进健康扶贫工作。一是认真落实贫困人口签约服务。二是严格执行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政策。三是扎实开展“三个一批”专项行动。四是深入推进疾病预防“八大行动”。五是规范推进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和所属二级单位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有19个,包括:
单位编码 |
单位名称 |
148001 |
白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本级(机关) |
148002 |
白河县中医医院 |
148003 |
白河县城关镇卫生院 |
148004 |
白河县中厂中心卫生院 |
148005 |
白河县构扒中心卫生院 |
148006 |
白河县卡子中心卫生院 |
148007 |
白河县茅坪中心卫生院 |
148008 |
白河县宋家中心卫生院 |
148009 |
白河县双丰镇卫生院 |
148010 |
白河县西营中心卫生院 |
148011 |
白河县仓上中心卫生院 |
148012 |
白河县小双卫生院 |
148013 |
白河县冷水中心卫生院 |
148014 |
白河县麻虎镇卫生院 |
148015 |
白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148016 |
白河县卫生计生监督所 |
148017 |
白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148018 |
白河县人民医院 |
148019 |
白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870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事业编制854人;实有人员708人,其中行政16人、事业692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86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38929808.94元,较上年增加10429965.61元,主要原因是事业收入的增加 等。
(2)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31908356.85元,比上年增加11297653.66元,原因同上。
2、本年收入构成情况
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238929808.94元。其中:财政拨款91801293.18元,占总收入的38%,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1801293.1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事业收入143406653.02元,是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占总收入60%;其他收入3721862.74 元,是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占总收入的2%,主要是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奖、上级部门项目补助资金、银行利息等。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231908356.85元。其中:基本支出204640626.89元,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88%;项目支出27267729.96元,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预算支出之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我局主要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重大公共卫生专项补助经费、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经费、计划生育奖励扶持资金等专项业务支出,占总支出的12%。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0655721.97元,其中:基本支出66105384.84元,项目支出24550337.13元,既包括使用当年从省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减少8080244.01 元,主要是因为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6105384.84元,其中:人员经费46624389.48元,公用经费19480995.36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3、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4、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金额为277389.41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27813.60元,占比4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9575.81元,占比54%;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2017年度公务接待费127813.60元,共接待149批次1792人次,费用较上年增加8726.60元,增幅7%,主要原因是上级督导我县健康扶贫工作较上年明显增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9575.81元,较上年减少39061.57元,减幅2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加强公务用车管理。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培训费支出15776.80元,较上年减少594677.60元。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会议费支出2620.00元,较上年减少11509.00元。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4550337.13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5095.10元,较上年 增加12508.79元,主要原因是办公费中健康扶贫工作相关支出较上年略有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3813.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2667.2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189.5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956.5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共有车辆3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7辆,特种车辆及其他车辆23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3台;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5台。2017年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1台;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3台。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白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部门决算http://8.134.116.66:6064/UploadFiles/akjyhfj64/file/20181106/20181106085952_014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