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五月行政处罚案件公开 | ||
索引号 | zfbmscjdglj/2018-0019 | 公开目录: | 行政处罚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8年05月28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8-05-28 16:30 |
2018年五月行政处罚案件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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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白市监处字〔2018〕32号 |
雷再军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
白河县名仕酒行 雷再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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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单位销售的白酒“国窖1573”、“五粮液”分别经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鉴定,均不是该公司的产品,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其予以没收侵权商品白酒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
主动履行 |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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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白市监处字〔2018〕33号 |
刘晓威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
白河县金顺烟酒茶行 刘晓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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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单位销售的白酒“国窖1575”、“贵州茅台”分别经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鉴定,均不是该公司的产品,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其予以没收侵权商品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
主动履行 |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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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白市监处字〔2018〕34号 |
白河县仓上镇康和诊所在药品使用过程中发现劣药未报告案 |
白河县仓上镇康和诊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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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学群 |
该单位注射室内有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康复牌肾炎四味片”等4个品种4个批次共6盒1瓶,该单位在药品使用过程中发现劣药(超过有效期的药品)未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
依据《陕西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对该单位给予警告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
主动履行 |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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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白市监处字〔2018〕37号 |
白河茅坪康泰诊所在药品使用过程中发现劣药未报告案 |
白河茅坪康泰诊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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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昌禄 |
该单位药房、注射室摆放有“复方倍氯米松樟脑乳膏”等7个品种7个批次的药品超过有效期,该单位在药品使用过程中发现劣药(超过有效期的药品)未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
依据《陕西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对该单位给予警告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
主动履行 |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5.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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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白市监处字〔2018〕39号 |
白河县城关镇公路村端草沟医疗点未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记录案 |
白河县城关镇公路村端草沟医疗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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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明文 |
该单位药品购进记录不完整,2018年1月10日的药品购进验收记录与随货同行单不符,部分药品在购进验收记录中未体现。 |
依据《陕西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对该单位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
主动履行 |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5.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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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白市监处字〔2018〕40号 |
白河县城关镇安福村卫生室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未进行健康检查案 |
白河县城关镇安福村卫生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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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朝俭 |
该单位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张朝俭的有效健康证明提供在2014年度,未能提供2015年度的有效的健康证明。 |
依据《陕西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对该单位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 |
主动履行 |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5.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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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白市监处字〔2018〕41号 |
白河县城关镇牛角村卫生室未建立完整的药品购进记录案 |
白河县城关镇牛角村卫生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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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军 |
检查时,该单位药品购进记录不完整,未见“安乃近”等药品的购进验收记录,且未见该药品的随货同行单。 |
依据《陕西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对该单位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
主动履行 |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5.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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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白市监不处决字〔2018〕31号 |
白河县冷水中心卫生院使用过期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及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未进行健康检查案 |
白河县冷水中心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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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正东 |
该单位使用过期的一次性使用手术垫单、医用护理垫等医疗器械;药房直接接触药品人员不能出示有效的健康证明。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该单位不予行政处罚,扣押的过期医疗器械由市场监管局监督统一销毁。 |
主动履行 |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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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白市监处字〔2018〕28号 |
白河县构朳中心卫生院使用过期的医疗器械及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未进行健康检查案 |
白河县构朳中心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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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斌 |
该单位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未能提供有效健康体检证明。在西药房内发现摆放有一次性使用手术单等三个品种三个批次共计49包医疗器械超过有效期;在该单位注射室内发现摆放有一次性使用无菌静脉注射针共计43支均超过有效期。 |
依据《陕西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对该单位给予没收被扣押的医疗器械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
主动履行 |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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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白市监处字〔2018〕29号 |
白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使用过期医疗器械案 |
白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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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金玉 |
该单位检验室内发现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等3个品种5个批次的医疗器械超过有效期;在该单位住院部护士站操作台上发现一次性使用脐带夹等3个品种4个批次医疗器械均超过有效期。 |
依据《陕西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第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对你单位依法减轻处罚,责令你单位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没收被扣押的过期医疗器械的行政处罚。 |
主动履行 |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5.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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