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白河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关于《白河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 制定审核意见书 | ||
索引号 | zfbmxzfb/2018-0039 | 公开目录: | |
公开责任部门 | 县政府办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白府法函〔2018〕4号 | 成文日期: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8-04-29 23:55 |
县招商局:
批转来的《白河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收悉。我办对该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经修改完善,该文件符合法律规定,你局应当按照《安康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安政办发〔2016〕22号)和县政府办《关于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通知》(白政办发〔2015〕15号)要求,将该文件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经县政府领导审签后,到我办进行登记、编号,按公文办理程序送印,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规范性文件”专栏发布,并按《关于县政府(含县政府办)规范性文件报请备案的要求》(白政办发〔2015〕15号附件五),配合我办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白河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8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