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关于做好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工作的通知 | ||
索引号 | zfbmmzj/2018-0019 | 公开目录: | |
公开责任部门 | 民政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8-01-05 17:20 |
白河县民政局
白河县财政局
白河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做好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工作的通知
冷水镇人民政府:
根据安康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安康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8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工作的通知》(安民宗字[2017]117号)精神,现下达你镇少数民族村—红椿村少数民族发展项目资金30万元,并就做好该项目实施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及时规划资金用途,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冷水镇政府做为红椿村核桃园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的实施主体单位,要按照《陕西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陕财办农[2017]57号)中相关规定统筹安排,确保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必须用于贫困少数民族(红椿村)群众,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名目挤占、挪用少数民族发展项目资金。
二、切实履行责任,加强项目管理
冷水镇红椿村核桃园建设项目是2015年入库储备的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是:新建标准化核桃产业示范园600亩。计划每亩用43株,单价15元左右,用肥150元左右,规划栽植面积600亩,清园、栽植、管护等每亩费用750元左右,预计总投资93万元。其资金来源之一就是申请少数民族扶持项目资金30万元。目前,该项目已经过两年的发展,有了一定的规模。此次注入的少数民族发展项目资金,一定要达到预期目的,积极发挥项目效益,以增加村民收入,有效提升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能力。同时要及时做好项目备案报送工作,请于2018年2月15日前,将备案表(附件1、附件2)报县民政局,县财政局进行初审,同时上报电子版。对违反资金使用规定,不符合资金使用范围的要及时进行纠正调整。
三、强化监督检查,认真做好总结
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下达到位后,镇政府要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的项目和使用范围,进一步健全完善资金检查、监督管理机制。同时要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完善相关材料,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使用,并于2018年9月20日前将总结(包括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建议)报县民政局,同时上报电子版。
联系人:余小勇 电话:0915-7810995
白河县民政局 白河县财政局
白河县脱贫攻坚指挥部
2018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