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环境保护局关于陕西省白河县宽坪地区铜金矿勘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的公示

时间:2018-12-19 11:10作者:来源:
文件名称 白河县环境保护局关于陕西省白河县宽坪地区铜金矿勘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的公示
索引号 zfbmxhbj/2018-0066 公开目录: 环评审批公示
公开责任部门 生态环境分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有效性 未知 公开日期: 2018-12-19 11:10

白河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陕西省白河县宽坪地区铜金矿勘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白河县鑫源矿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陕西省白河县宽坪地区铜金矿勘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会议研究,批复如下:

一、白河县鑫源矿业有限公司陕西省白河县宽坪地区铜金矿勘探项目位于白河县中厂镇宽坪村,勘查面积2.24km2,建设内容槽探1200m3,钻探605米,硐探460米,总投资276.1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0.4万元

经审查,该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符合《安康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因此,我局同意你单位按照《陕西省白河县宽坪地区铜金矿勘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的建设地点、性质、规模、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一)、废水影响防治措施

1、按环评要求建设10m3沉淀池和12 m3泥浆池各一座,坑涌废水沉淀后用于道路洒水降尘和矿硐内作业降尘,钻探含泥浆废水经泥浆池沉淀后回用,禁止随意外排。

2、若勘探过程中出现大量涌水,要及时封堵涌水处,剩余少量涌水回用于探矿作业,不得外排。

3、勘探区员工的生活污水采用旱厕收集处理,处理后污水用于周边林地浇灌,严禁外排。

4、探矿过程中发现涌水第一时间组织水质监测,若发现重金属污染物浓度超标,立即停工整改,严禁造成重金属污染。

5、红石河两岸第一道山岭靠红石河侧禁止设置探矿点位,严禁造成红石河水质安全隐患。

(二)、大气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1、钻孔等采用湿法作业,装卸废渣采用喷淋作业。同时使洞内通风顺畅。

2、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符合国家标准后排放。

(三)噪声影响防治措施

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于高噪声设备应采取隔音、基础减震、降噪措施,从传播途径上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严禁夜间作业。

(四)、固体废弃物影响防治措施

1、按照环评要求建设1座临时弃渣场,弃渣场容积应满足探矿需求,弃渣场建设要符合林业、国土及水利等部门要求。

2、探矿产生的废石渣尽量用于修路等,剩余部分临时堆放弃渣场内,探矿结束后全部回填矿硐。

3、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堆放收集,交由村镇垃圾集中处置点处理。

(五)生态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1、为保护红石河流域区域自然景观,禁止使用槽探方式勘查,建设单位应积极采取绿化措施,恢复破坏的植被。

2、生态红线范围划定后,在红线划定范围内禁止有探矿行为,对已造成的生态破坏进行全面生态修复。

3、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并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相关要求落实。

4、勘探完成后,按照环评要求及时拆除勘探区构筑物,并对道路、临时工棚等占用地做到覆土回填,补植植被,恢复生态。

三、你单位应制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处置措施,对可能出现环境安全隐患环节需明确预防措施,处理措施要有具体方案,杜绝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四、该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环评“三同时”制度,工程竣工后,你单位应按规定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组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自验。同时,向我局申请建设项目固体废物、噪声环保验收,并提交自验报告,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探矿,探矿过程中积极配合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对环保“三同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白河县鑫源矿业有限公司陕西省白河县宽坪地区铜金矿勘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期:2018年1219—2018年1225

    话:0915-7812107

    真:0915-7820248

附:陕西省白河县宽坪地区铜金矿勘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