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号审计公告

时间:2019-01-29 16:34作者:来源:
文件名称 2018年11号审计公告
索引号 zfbmsjj/2019-0011 公开目录:
公开责任部门 审计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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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未知 公开日期: 2019-01-29 16:34


白河县审计局

关于县本级2017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公告

(2018)第1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我局派出审计组自201835日至58日,对县本级2017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县财政局及有关单位对其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了书面承诺,并对审计证据进行了签证认可。充分考虑到财政部门对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的回复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一条之规定,现出具如下审计报告:

一、2017年县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17年度财政决算草案显示:县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912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年末经市政府批准调整为8,910万元,支出预算同步调减),较上年下降23.2%(净减少2,69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76,990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10.1%,较上年增长17.4%(净增加26,222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5,340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13.6%;调入资金4,178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31.7%,收入合计205,420万元。

本级当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1,967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11.8%;补助下级支出15,109万元,占调整预算的71.4%;上解上级支出568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7%;债券还本支出1,84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0%。本年支出合计199,484万元。

当年收支结余5,936万元,加上年结余-12,230万元,年末累计净结余-6,294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17年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559万元,占预算数的85.3%;上级补助收入1,317万元,占预算数的65.9%;上年结余6,255万元,收入合计10,131万元;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3,253万元,占调整预算的36.5%;调出资金和上解支出分别为2,616万元和300万元,分别占调整预算的128.4%100%;补助下级支出756万元。支出合计6,925万元,收支相抵年末结余3,206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6,832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30.3%,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916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入11,61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0,298万元;本年社会保险基金实际支出24,029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9.5%,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357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出11,45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9,216万元。

当年收支结余2,803万元,加上年结余8,764万元,累计结余11,567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102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国有资本经营支出102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收支相抵年末无结余。

(五)政府债务管理情况

根据2017年度白河县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系统报表反映:年初政府债务总额为110,515万元;当年新增债务15,340万元(其中:新增政府债券13,500万元,置换政府债券1,840万元);本年财政偿还债务本金1,840万元、其他方式化解债务本金11,727万元;截止2017年末累计债务余额112,288万元,其中:一般政府债务余额91,415万元,专项债券余额20,873万元。地方政府债务余额控制在省市下达的债务限额12.41亿元以内。

2017年依据财政部等六部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7]50号)和《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财预[2017]87号)文件及省市相关要求,县政府责成县财政局牵头,对通过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举借的债务10.11亿元进行了清理和甄别,对违规融资举债担保等不规范行为开展了清理整改。

(六)涉农资金整合情况

截止201712月我县实际整合资金规模18,043.3万元,超额完成市对县考核1.3亿元的整合任务,做到应整尽整;本年已报账支出17,405.89万元,结转637.41万元,报账支出率96%。并建立了整合资金专账,严格按照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和国库支付规定执行。通过整合各类涉农资金,为我县脱贫攻坚工作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

 ()上年度审计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

县财政局党组认真落实整改上年度审计指出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对年初预算预留规模较大、超预算安排拨款支出、财政专项资金整合使用力度不够、财政总预算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等突出问题开展了有效整改,加大了对部门及乡镇预算指标的清理和收回,盘活了财政可用资金,确保了当年财政收支平衡和消化当年财政赤字的目标。

二、审计基本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2017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财政部门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以促发展、惠民生、保运转为目标,以脱贫攻坚为统揽,以追赶超越为主线,加大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力度,优化支出结构,认真执行人大常委会批准的财政预算,扎实推进有关工作,重点支出得到有效保障。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财政管理水平和财经法纪意识不断增强,依法理财水平进一步提高。

——积极作为聚财力。2017年财政部门用足、用活国家财政政策,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同比净增加24,990万元,债券置换同比增加8,090万元,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盘活财政存量资金3308万元,为县委县政府重点项目提供财力支持。

——优化结构惠民生。2017年全县民生重点支出166,012万元,比上年增长18.6%,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2.8%。县级财政安排专项扶贫资金8,768万元,整合涉农资金18,043万元,全县通过一卡通发放各项惠民补贴资金2220,402万元,全面落实了健康扶贫、教育扶贫、兜底保障等帮扶措施。

——强化管理促规范。2017年全面推进了“四本预算”编制执行,及时公开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情况;加强了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和定期清理机制,积极开展了财政监督检查;整合了预算执行、部门预算、公务卡支付、国有资产管理系统等财政信息化网络平台,提高了财政信息化管理水平。

审计也发现,县级财政运行对上级财政依赖度较大,多年形成的隐形赤字和政府债务风险压力,对今后县级财政的可持续发展带来诸多困难和挑战:一是财政收支矛盾凸显,民生工程和重大项目建设地方配套资金缺口巨大,资金调度十分艰难;二是社会事业需求的刚性支出、特别是民生支出逐年增长,而地方新增财力十分有限、财政保障矛盾突出;三是政府债务清理情况和国家审计反映风险较高,偿债压力较大。这些困难和问题提请财政部门重视研判对策。

    审计也发现县级财政预算执行中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主要是:

     三、审计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预算收支执行方面

     1.应缴未缴预算收入474.56万元。主要情况如下:

    截止2017年底县公产局账面“应缴财政款”科目累计结余967.44万元,剔除年终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622.32万元退库挂账,尚有345.12万元未及时解缴国库。

县公产局应缴未缴房产税13.33元。经审计,2017年共收取门面房租赁费150.75万元,已按房租收入39.64万元缴纳房产税4.76元,2017年尚有房租收入111.11万元应缴少缴房产税13.33万元(已于今年620日缴纳房产税及附加18.69万元)

截止2017年度国库9个专户产生利息收入473.33万元,当年已缴库274.86万元,剔除新农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的利息收入82.33万元,应按照有关规定转入社会保险基金结余外,截止年末尚有116.11万元未做其他收入缴库处理(已于今年1月缴库)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各级财政、税务、海关等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财政部的有关规定,积极组织预算收入,按照财政管理体制的规定及时将预算收入缴入中央国库和地方国库;未经财政部批准,不得将预算收入存入在国库外设立的过渡性账户”规定,根据上述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责令限期缴纳应当上缴的款项”规定,责令财政部门将应当上缴未上缴的预算收入缴入国库。

    2.部分单位预算执行率不平衡。2017年县本级60个一级预算部门年度预算执行率排序情况看:有12个部门年度预算执行率达不到60%,占预算单位数的20%,集中反映在交通、环保、住建、文广旅游等部门,主要影响因素在项目预算执行上,如年初项目结转安排金额较大、本年追加专项执行率较低等,分析显示:以上单位年度项目预算执行(23,598万元)仅占年度预算数(51,191万元)的46.1%;另外有6个单位年预算执行率超过200%以上,占预算单位数的10%,集中反映在脱贫搬迁办、扶贫局、水利局和社保股等单位,主要受上级对扶贫、脱贫专款专项支持力度加大,社保政策性刚性支出需求影响。

  上述行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四十七条“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支出必须按照预算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五条“对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违反预算的行为或者其他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行为,审计机关、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区别情况采取下列处理措施:……(五)其他处理措施”的规定。县财政局应对照预算执行均衡进度加强检查,并做好项目预算编制和执行进度的监督工作。

    (二)财政资金管理方面

    1.滞留财政专项资金指标 18,352.17万元。审计截止2017年末,专项转移性支付指标累计结余16,411.78万元(其中本年结余13,430.78万元),政府性基金指标累计结余1,940.39万元(其中本年结余1,182.05万元)

     2.惠农资金结存5,559.76元未兑付。2017年县财政惠民兑付中心兑付各项惠农资金22类共计资金2.04亿元。截止2017年底,原财政惠民资金账户累计结余各类惠农资金5,559.76万元未兑付,长期结存未清理,其中:

    1)结余超过两年未兑付资金6,043.64万元,其中:城市低保2,490.54万元,农村低保1,980.23万元,五保金62.53万元,再就业补贴680万元,技能培训763.76万元,农业支持保护补贴66.58万元(不含其他资金结存18.48万元)

    2垫付其他惠农资金502.36元。用以上结存资金垫付优抚款、高龄老人补、公益岗位补贴等资金502.36,以上累计垫支惠农资金未见财政安排资金来源。

    上述行为不符合《预算法》第五十七条“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及时、足额地拨付预算支出资金,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和监督”之规定,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财预〔2013372) 第二条(五)项 进一步强化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加大对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的统筹使用力度,对地方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形成的结转项目,结转年度超过一年的,一律收回同级财政总预算统筹安排。对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安排形成的结转项目,其资金管理办法有具体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未作具体规定且连续结转两年及以上的,一律收回资金使用方本级财政总预算统筹安排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五条(五)项其他处理措施建议县财政部门加大力度安排滞留的财政专项指标支出,对超过两年的专项指标及时进行资金整合统筹使用,对垫付的其他惠民资金通过整合及时归还,积极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果。

    ()其他财政收支管理方面

    1.扶贫搬迁、陕南移民(避灾)搬迁补助资金兑付中存在相关单位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1)审计核查发现2名对象重复兑付享受扶贫搬迁资金35,000元。根据县惠农资金兑付中心提供的2011至2017年扶贫搬迁兑现花名册,经数据对比分析,发现2011年至2017年期间个别乡镇在上报兑付的搬迁补助花名册中有2户存在重复兑付疑点现象,共计重复兑付35,000元。其中:城关镇重复兑付陈绪贵搬迁补助款 30,000元,西营镇重复兑付邢绵全扶贫移民搬迁补助款(上楼补)5,000元。截止2018415审计之日,2户重复享受扶贫搬迁资金35,000元已全额退缴到移民搬迁办账户。

2个别职工享受陕南移民(避灾)搬迁补助问题。经对比县移民搬迁办上报给县惠农资金兑付中心陕南移民搬迁数据时发现:事业单位职工赵隆久(其妻子亦系事业单位职工)2011年度以农村户口名义享受陕南移民(避灾)搬迁建房补助32,000元。2018517日审计人员将该情况反馈给县移民(脱贫)搬迁办和冷水镇核查,赵隆久同志已将享受的陕南移民搬迁建房补助32,000元以现金方式缴到县移民(脱贫)搬迁办指定账户。

此线索已移送县纪委、监委处理。并建议相关部门、乡镇及其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审核、把关,切实落实好扶贫政策措施。

2.部分单位死亡遗属人员继续发放遗属补助问题。根据县城乡养老经办中心提供的已死亡人员信息(享受养老金待遇和未享受养老金待遇人员),经与县财政局工资统发系统数据对比,发现有17个单位22名遗属补助人员已死亡,但各相关单位仍然在发放遗属补多年,截止2018年4月份审计核查共计多发遗属补91,900元。

审计于413将此问题移送县纪委、监委进一步核查处理。鉴于遗属补助管理中存在死亡人员长期未清理的问题,建议财政部门牵头,认真组织开展全县财政供养遗属人员认证、清理工作,建立动态监督管理长效机制。

四、审计建议 

针对本级预算执行审计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预算收支执行管理。严格依据国家有关预算收入缴库的规定及时办理预算收入的缴库,加强预算收入管理。加快滞留专项资金的拨付和使用。专项资金滞留的问题多年存在,财政部门要夯实整改措施,建立完善对专项资金项目年度审核与清理的制度,将部门预算执行率作为编制部门预算的重要依据,实行预算安排与上年执行情况挂钩。

(二)进一步深化预算改革,提升预算绩效。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从编制到执行的各项规定和管理办法,严格按照预算、进度和计划,督促指导各预算单位加快支出进度,提升部门预算的执行率。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建立定期清理机制,有效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着力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运用好绩效评价结果,推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

(三)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监管,防控债务风险。要加强对公共设施建设等公益性投资支出和重点项目建设资金的监管,构建包括政府债务、融资平台、以及隐形债务在内的,管理规范、风险可控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形成地方政府债务监督管理制度和涵盖财政体制内外的风险防控体系,增强财政可持续性发展。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及审计建议,请县财政局依据《陕西省审计整改工作暂行办法》的规定,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60日内,将整改及建议采纳情况书面报告县审计局。

                                       

                                   白河县审计局

                               2018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