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政协白河县第九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在县委大礼堂隆重召开,县交警大队荣获提案办理先进单位,副大队长胡明星荣获提案办理先进个人。
多年来,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群众,对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非常关注和关心,为积极改善县域道路交通环境,有力推进道路安全管理工作上台阶,代表、委员们积极建言献策,向交警部门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2018年初,县政协向交警大队转交委员的提案为“要加强狮子山车辆停放管理工作,要进一步优化县城老城区通行能力,要加强农村公路安全管理。”该队高度重视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召开专题会议,逐项逐条研究,制定办理措施,扎实开展工作,适时向委员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针对提案一:联合双创、城管等队伍,开展占停车道清理工作;要求出租车、公交车在指定站点临时停放上下旅客、候客;严禁大货车违反禁令通行;在狮子山小学及幼儿园设立交警护学岗;积极推进狮子山停车场建设与使用。针对提案二:合理设置小轿车、摩托车停车位;推进开放已建成的城区内各停车场;坚持开展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充分发挥电子警察参与路面管理作用。针对提案三:积极主动开展农村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强重点车辆管理消除路面隐患;强化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群众安全意识;充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量延伸管理触角;强化农村交通管理层级指导确保措施落实;充分发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站、劝导员、交通安全协管员“主力军”的作用。因措施有力,工作成效明显,如期完成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并登门一一向委员汇报工作情况,得到了委员的理解关心与支持,提案办理满意率达到100%,荣获提案办理“先进单位”。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永远在路上,县交警大队将虚心听取和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群众的意见建议,尽最大努力落实合理建议,认真研究改进措施,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努力提升公安交警科学管理能力和执法水平,努力创造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全力回应人大、政协代表和广大群众的新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