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白河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 白河县发展和改革局 白河县财政局 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省财政预算内 以工代赈计划的通知 | ||
索引号 | zfbmfzhggj/2019-0002 | 公开目录: | |
公开责任部门 | 发展和改革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白发改代赈〔2018〕594号 | 成文日期: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9-03-27 14:30 |
城关镇、卡子镇、宋家镇、麻虎镇、构朳镇、冷水镇、仓上镇、西营镇人民政府:
根据市发改委、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省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计划的通知》安发改代赈〔2018〕88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脱贫攻坚工作,按照《白河县财政专项扶贫项目管理办法》,经研究,现将2019年中省财政预算内提前部分以工代赈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中省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按照脱贫攻坚总体部署和统筹整合要求,向深度贫困村及受益贫困人口相对较多的贫困村倾斜。支持村级道路、小型水利等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本次下达2019年中省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540万元(其中劳务报酬54万元),具体建设内容详见附表。
三、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切实做好贫困群众参与工程建设的组织工作,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投工投劳的尽量不用专业队伍,确保及时足额发改劳务报酬,在改善生产条件的同时,着力提高贫困群众收入水平。
四、各项目实施单位要根据《陕西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陕财办农〔2015〕57号》、《陕西省以工代赈实施细则》(陕发改代赈〔2015〕678号)、《安康市市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安财农〔2018〕67号)和《白河县以工代赈项目管理实施意见》(白发改代赈〔2017〕146号)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县脱贫攻坚规划和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方案工作,认真编制具体项目实施方案,科学组织,规范项目建设程序,规范施工,并严格工程质量和建设进度管理,确保工程项目质量和资金使用安全。
五、项目严格执行分级实施,分级验收,分级报账制(严格按照《白河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第三章第十六条规定报账)。项目公告公示按《白河县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细则》(白脱办发〔2018〕90号)执行。
六、项目实施。以工代赈项目由项目所在地镇政府组织实施并对项目规范管理、资金安全、扶贫成效具体负责。镇政府在接到项目计划后,要尽快组织实施,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当年的项目必须在当年完成竣工验收和资金结算,并按月向发改局报送工赈项目进度。
七、项目验收。对已建成或完工的以工代赈项目由项目实施镇组织项目所在镇村干部、群众代表和专业技术人员共同验收,同时将验收结果报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和县发改局备案。
八、健全项目档案资料。项目竣工验收后镇政府要建立财政专项扶贫以工代赈项目档案,包括:项目计划文件、招投标材料、项目实施合同、政府采购手续、项目监理材料、项目竣工验收材料、审计报告、项目公告公示材料、项目受益贫困户花名册、财务档案资料、项目督查资料、资金监管资料。以工代赈项目档案资料报县发改局备案。
白河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
白河县发展和改革局 白河县财政局
2018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