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关于撤销《关于注销聂彦贵位于构朳镇高庄村四组<集体土地使用证>的公告》的公告 | ||
索引号 | zfbmgtzyj/2019-0077 | 公开目录: | 不动产登记公示公告 |
公开责任部门 | 自然资源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9-03-15 08:29 |
编号:2019001
根据安康铁路运输法院(2018)陕7101行初220号《行政判决书》的生效判决,现撤销《关于注销聂彦贵位于构朳镇高庄村四组<集体土地使用证>的公告》。
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白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