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关于白河县冷水镇星义村孙有庭 《集体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 声明作废的公告 | ||
索引号 | zfbmgtzyj/2019-0094 | 公开目录: | 不动产登记公示公告 |
公开责任部门 | 自然资源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9-04-26 15:13 |
编号:2019023
孙有庭因保管不善,将白集用(2012)第L-039号《集体土地使用证》、房权证白房证字第2012-10875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公告期十五个工作日),现声明该证作废。
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白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