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一月行政处罚案件公开 | ||
索引号 | zfbmscjdglj/2019-0002 | 公开目录: | 行政处罚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9-01-29 14:38 |
2019年一月行政处罚案件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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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白市监处字〔2018〕94号 |
邵传学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
邵传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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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未取得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食品(散装白酒)的经营活动。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其处以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
主动履行2019.1.9 |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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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白市监处字〔2018〕97号 |
兰国芬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白河县城关镇千卤绝味卤菜店 兰国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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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加工经营的卤猪肚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中莱克多巴胺检验结果不符合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
依据《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其处以没收被扣押的食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
主动履行 2019.1.23 |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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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白市监处字〔2019〕01号 |
刘尊琴销售超过限用日期的化妆品案 |
白河县卡子镇刘尊琴商店 刘尊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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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在该单位检查时,发现经营场所货架上摆放的“宝宝金水”等3个品种3个批次的化妆品超过限用日期。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对其处以没收被扣押的化妆品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
主动履行 2019.1.23 |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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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白市监处字〔2019〕02号 |
陈菊香销售超过限用日期的化妆品案 |
白河县卡子镇黎明百货超市 陈菊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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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在该单位检查时,发现经营场所货架上摆放的“飘柔洗发露”等4个品种4个批次的化妆品超过限用日期。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对其处以没收被扣押的化妆品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
主动履行 2019.1.25 |
白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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