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白河县“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06-25 15:12作者:佚名来源:县政府办
文件名称 白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白河县“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zfbmxzfb/2019-0030 公开目录: 县政府办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县政府办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白政办发〔2019〕45号 成文日期: 2019年06月20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9-06-25 15:12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相关工作部门:

《白河县“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创建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白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 20日


白河县“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

创建工作方案


为推进我县农村公路建设持续健康发展,有效改善农村公路环境,建设好、管理好、养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全面提升公路服务保障水平,全面打赢交通脱贫攻坚战,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意见》(陕政发【2018】21号)和市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办发【2018】13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公路的重要指示精神,以省、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相关意见为指导,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深化改革、探索创新,以人为本、惠及民生”的原则,以强化政府主体责任、稳定农村公路资金渠道、建立农村公路管养长效体制机制、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农村公路建、管、养、运水平,改善农村公路安全条件和路域环境,加快城乡客运一体化和农村物流体系建设,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协调发展,为全县交通发展提供可持续保障。

二、创建目标

以创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为抓手,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在2020年底,完成集中居住30户以上自然村组通水泥路,重点镇通二级以上公路,重点村达四级以上公路标准;农村公路管理体系完善,养管责任落实,日常养护和机构运转经费足额纳入县财政预算并落实到位;路政管理全覆盖,路政案件的发现率和结案率分别达到85%和83%以上,超限超载率控制在3%以内,路域环境整治效果明显;实现乡镇通班车班线化率达100%,符合安全运营条件行政村通班车率达100%,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达到AAA级以上;农村物流县、镇、村三级网络体系全覆盖。

三、创建任务

(一)全面建设好农村公路

1、全面完成建设任务。结合省、市下达的年度交通项目建设计划,按期完成年度交通扶贫目标任务。新改建的县乡公路均以三级、四级公路为主;通村组公路一次性交验合格率达到98%以上;农村公路安全隐患和危桥改造治理率达到90%以上。

2、技术指标全面达标。严格按照建设标准新改建农村公路,特殊路段及转弯半径、纵坡等重要技术指标要求满足等级公路技术标准,四级公路采用双车道标准,交通量小或特殊困难路段方可采用单车道,按规定设置错车道。受地形、地质等自然条件限制的村道局部路段,可适当降低技术指标,但要完善相关设施,确保安全。

3、质量管理扎实有效。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六位一体”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监督管理制度,规范监督检查考核记录。各相关单位监管责任有效落实。

4、项目内容全面公开。所有使用公共财政资金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全面实行建设计划、补助政策、招投标、施工管理、质量监管、资金使用、工程验收“七公开”制度,公开方式统一明确,公开内容完整清晰,广泛接受全社会监督。

5、安全生产监管到位。加强交通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坚决遏制较大、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一般事故发生率明显降低。

(二)全面管理好农村公路

1、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将农村公路管养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加大资金保障力度,逐步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农村公路管养资金保障机制。

2、管养机构健全职责清晰。明确县、镇两级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构人员职责,进一步强化镇农村公路管理所职责,做到主管领导相对稳定、岗位人员职责明确,有固定办公地点,有专项办公经费,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建制村村级道路管理议事机制完善。镇村结合辖区道路管护实际,完善爱路护路的村规民约内容,村规民约制定率达到100%。

3、路政管理规范有序。农村公路超限超载治理规范有序,限宽限载设施齐全完好,车辆超限超载率控制在3%以内;依法开展公路路政管理,建立路政协管员制度,探索完善公路信息巡检系统,建立互联网+四好农村公路智能养护云平台,及时发现并查处各类路政违法行为。大力开展路域环境治理工作,启动县乡主干道路田(宅)分离、绿化工作,2019年全面完成县道整治,稳步推进乡道、村道整治, 2020年全面完成整治任务。

4、公路留用地依法划定。县、乡农村公路两侧1米范围内的公路留用地依法划定,由县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会同交通部门予以规范,裁定界线,栽设界桩。新修建公路留用地纳入项目规划,确定权属。

(三)全面养护好农村公路

1、养护机制建立健全。建立健全“县为主体、行业指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农村公路养护工作机制,养护管理各项制度规范齐全并得到严格执行。积极开展通村公路“好路杯”养护竞赛活动,创建2-3个农村公路养护示范镇,并对示范镇予以精神或物质奖励。

2、技术状况稳步提高。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路面技术状况指数(MQI)县道不低于75%、乡道不低于73%、村道不低于62%,路面使用性能指数(PQI)稳中有升。定期开展农村公路技术状况评定工作,并按照评定结果安排养护工程。

3、全面探索体制改革。引入市场企业主体,专业化养护,深入探索机械化养护,充分发挥养护公司专业化养护作用,加快推进县、乡主干道养护机械化、专业化进程,建立完善养护质量与计量支付相挂钩制度。对于村组道路养护项目,鼓励镇村结合实际情况分段承包或等额包干,从居住在公路沿线的贫困户中,就近选取劳动能力强的人员参与;对于半专业的养护项目,交由养护企业自主养护管理;对于大中修等专业性工程,通过邀标等方式,交由专业化养护公司承担。

4、加大预防养护力度。以因地制宜、经济实用、绿色环保、安全耐久为原则,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养护技术规范体系,加大预防性养护和大中修工程实施力度,科学确定和实施养护计划,努力提升养护质量。

5、开展灾毁保险试点。以农村公路路产及附属设施作为财产保险标的投保,根据公路等级、里程、基准保额、保险费率测算缴费金额,公路发生灾毁时,经保险公司、养管单位共同现场勘查、核灾定损无异议后,则由保险公司按照约定单价赔付灾毁损失,拓宽农村公路灾毁修复资金筹集渠道,着力解决灾毁修复资金短缺、修复速度慢的难题。

(四)全面运营好农村公路

1、统筹推进城乡道路客运经营结构调整。以宏观调控、行政管控的审批机制,鼓励引导城乡道路客运经营主体,以资金为纽带实施公司化经营改造,通过实行股份制、企业收购等手段整合经营主体,取缔挂靠经营,逐步消除同一条线路多个经营主体并存的现象,培育骨干运输企业和城乡道路客运服务品牌,形成组织集约、服务统一、规范有序的城乡客运新格局。

2、加快提升农村客运普遍服务能力。加快推进农村客运公司化班线化运营改造,通过新辟、改线、延伸、整合现有的农村客运资源,实施定点、定时、定线、定班、票价合理的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运营,探索开通镇到村、村到村、节假日和赶集班线,实行片区经营。提高乡镇和行政村班车通达率,满足农村居民出行,力争实现乡镇通班车班线化达100%,符合安全运营条件且实载率达到50%以上的行政村通班车率达100%。

3、统筹发展农村物流体系。坚持政府引导与企业运作、资源整合与优势互补、先行试点与有序推进相结合的原则,合理确定县、镇、村三级农村物流节点的数量、布局、规模、功能,大力推进三级农村物流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协调物流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村物流试点,推动实现“建设标准化、管理规范化、服务多元化”,全面提升农村物流服务水平。

4、切实加强农村客运安全管理。建立农村客运新开通线路安全联评机制,对县域内新开通通村客运线路,由交通(运管)、应急管理、交警部门进行实地调查,评估后予以审批,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事故预防、安全运营、应急处理等制度,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应急演练,提高驾驶员、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和操作水平,确保城乡客运安全运营。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县政府成立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公安、发改、财政、经贸、交通、编办、人社、扶贫、应急管理、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利、住建、交警大队、农业农村、林业、邮政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各镇镇长为成员的“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创建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监督考核“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创建工作,及时研究、处理和解决“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组织协调和统筹落实。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建立有利于农村公路发展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创建工作。

县公安局要确保工程建设所需炸药等材料供应,做好社会稳定管控工作。

县发改局要统筹全县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创建前期工作进度,督促落实农村公路建设资金。

县财政局要及时落实财政资金和奖励资金,拓展融资渠道,加强资金监管,确保合法合规使用资金。

县经贸局要做好“互联网+农村物流”体系建设协调工作,负责新能源车辆的推广应用。

县交运局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负责组织好“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创建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积极争取省市农村公路投资项目计划。

县编办要用足政策,积极支持农村公路养护机构建设。

县人社局要统筹公益岗等社会资源,为农村公路养管力量提供必要支持,并配合交通部门做好“四好农村路”示范镇评选工作。

县应急管理局要监督做好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管理工作,有效杜绝工程建设中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白河分局要强化统筹,加快工程建设环境评价备案审批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要做好“四好农村路”建设用地规划,及时办理农村公路建设料场及用地审批手续,负责解决项目用地及公路留用地的划定。

县水利局要做好工程建设范围内供水管道迁改和用水保障,加快河道施工审批工作,做好路堤结合段实施管理、资金配套等工作。

县住建局要配合农村公路建设,同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建设美丽乡村。

县交警大队要配合做好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管理工作,强化农村客运安全管理。

县林业局要做好工程建设林地占用和料场复绿协调工作,积极推行“交通部门修路、林业部门栽树”的做法,确保道路绿化、美化同步到位。

县邮政公司负责农村物流网点建设。

各镇人民政府要严管严控公路两边建房及辅助设施建设审批,严禁占用公路绿化和改造预留用地,配合做好辖区内公路建设环境保障等相关工作。

(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在“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创建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建立“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创建联席会议制度,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分管副县长为召集人,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县交通运输局局长为副召集人。

(三)实行联片包抓机制。“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创建工作实行包联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年度工作任务,实行县级成员单位联系各镇、县级其他单位具体包抓村(社区)的工作机制,协调推进“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创建工作。包抓单位对包抓境内的农村公路、依据地域特点,做好安全防护、绿化美化、组织管理等协调指导工作。

(四)积极推行“路长制”。县政府主要领导任县道路长,各镇政府主要领导任本区域内乡道路长,村委会主任担任本区域内通村通组路路长,各级路长为本区域内农村公路的总负责人,组织督促本辖区内农村公路各项工作落实,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长效机制。

(五)切实落实资金保障。建立以县级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四好农村路”建管养运资金保障机制。县财政要加大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费、工作经费、示范奖励和新能源公交车辆经费保障力度。自2020年起,农村公路养护经费执行省政府新出台的标准:县道每年每公里10000元、乡道6000元、村道2000元,将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费中的县级应承担部分纳入财政预算,并足额到位。将养护经费作为“有路必养”的重要考核指标,在纳入县财政预算的基础上,逐年按公路里程增长增加养护经费,建立稳定的增长机制,充分发挥“一事一议”在农村公路发展中的积极作用,逐步建立补助资金与绩效考核、群众自筹、社会捐赠等挂钩制度;充分发挥上级补助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六)加强检查监督。县政府将“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创建工作纳入对各镇、各相关部门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要重点对责任落实、建设质量、工作进度、资金到位和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四好农村路”各创建成员单位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对因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约谈、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