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退休人员养老金增长政策发布 企业退休人员15连调启动了

时间:2019-07-05 16:46作者:钮承志来源:县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日前,备受社会高度关注的陕西退休人员养老金增长政策正式出炉了。据陕西省人社厅网站消息,在7月2日由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召开的陕西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视频会议上透露出来的消息说:今年,我省继续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要求在7月底前将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将全部发放到位,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发放到位。

据悉,这次调整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是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也是2016年以来连续第4年同步安排适当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在今年大规模实施减税降费的情况下,此举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改善民生的重视和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

今年陕西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继续坚持“并轨”原则,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调整的人员范围为2018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不含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本人原工资100%退休金待遇的老工人)。

定额调整: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4元。

与缴费年限挂钩:退休人员15年及以内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超过15年的缴费年限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缴费年限按整年计算后,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也就是说退休人员现有工龄暨缴费年限分段为15年前及以后年限)

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以退休人员本人2018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不含职业年金)为基数增加1%。增加金额计算到元,不足1元的部分按1元增加。

适当倾斜:对高龄退休人员,70至74周岁(1944年1月1日至1948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10元;75至79周岁(1939年1月1日至1943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80周岁及以上的(1938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

养老金调整举例说明

例1:陈某,男,1942年3月出生,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为31年7个月,2018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3424.04元。按照本次政策规定调整办法,每月可以增加190元,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为3614.04元。具体计算过程:

1.定额调整:54元;2.挂钩调整:116元;①按缴费年限调整:15×2+17×3=81元(缴费年限按整年计算后,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②按基本养老金水平调整:3424.04×1%=35元(增加金额计算到元,不足1元的部分按1元增加);3.高龄倾斜:20元。共增加:54+116+20=190元

例2:张某,女,1954年12月出生,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为23年3个月,2018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2123.88元。按照本次政策的调整办法,每月可以增加133元,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为2256.88元。具体计算过程:

1.定额调整:54元;2.挂钩调整:79元;

①按缴费年限调整:15×2+9×3=57元(缴费年限按整年计算后,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②按基本养老金水平调整:2123.88×1%=22元(增加金额计算到元,不足1元的部分按1元增加)。共增加:54+79=133元

原文件链接:http://rst.shaanxi.gov.cn/html/100077/1014314.html?tdsourcetag=s_pcqq_aioms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