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白河县残疾人联合会 白河县财政局 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非贫困残疾人发展产业扶持工作的通知 | ||
索引号 | dqbmxcl/2019-0004 | 公开目录: | 残疾人各类项目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县残联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白残联发〔2019〕36号 | 成文日期: | 2019年07月19日 |
有效性 | 已失效 | 公开日期: | 2019-07-20 09:51 |
各镇人民政府:
为切实提高残疾人自我发展能力,不断健全完善农村残疾人增收机制,辐射带动残疾人增收致富,根据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现就认真做好非贫困残疾人发展产业扶持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扶持对象
白河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中有劳动能力的非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
二、扶持项目
重点扶持新发展或扩大规模的种植、养殖、中药材、林果业、农副产品加工、电子商务等产业项目。非贫困残疾人发展多种产业的,只对其中一项主导产业进行扶持。
三、扶持标准及要求
各镇根据当地种植、养殖、加工等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和水平明确非贫困残疾人发展产业的规模和要求,按照每户扶持资金不超过4000元的标准制定扶持非贫困残疾人发展产业的实施方案。
四、资金来源
县本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五、申请、审批程序
1、个人申请、初审。申请人填写《白河县2019年非贫困残疾人发展产业奖补申请表》(附件2)提供残疾人证复印件、“一卡通”账户复印件和其他印证资料一并报村委会,由村委会实地核查初审、公示无异议后报镇政府审核。
2、镇政府审核确定。镇政府对残疾人信息及发展产业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由镇政府统一填报《白河县2019年非贫困残疾人发展产业奖补项目实施情况统计表》、(附件4)连同《公示证明》(格式见附件3)和非贫困残疾人产业扶持资金需求报告(正式文件)在8月上旬前上报县残联。
3、资金兑付。县残联、财政部门在8月中旬对各镇上报数据进行入户抽查,抽查率不低于30%;对各镇上报符合标准要求的扶持对象在9月上旬前根据查验的实际情况将扶持资金拨付到镇;各镇在9月中旬前将扶持资金兑付到非贫困残疾人一卡通账户;县残联会同县财政局于9月底前组织专人对资金使用情况按比例进行抽检。
4、资金监管。扶持资金实行专款专用,接受财政、审计和上级残联的检查和监督。坚持“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的原则,县财政、残联负指导责任,各镇对资金管理使用负主体责任,确保资金发挥最大作用。对在工作中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和不按时足额兑付等情况的单位和个人将依规依纪依法从严追究相关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5、总结报告。镇政府要做好扶持对象的个人档案、帮扶过程图片资料、名册汇总等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年度项目完成后,根据扶持对象发展产业等情况撰写项目执行情况报告,并于10月上旬前报送县残联。
白河县残疾人联合会 白河县财政局
2019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