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白河县残疾人联合会 白河县财政局 关于印发《白河县2019年贫困残疾人阳光增收扶贫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 ||
索引号 | dqbmxcl/2019-0005 | 公开目录: | 残疾人各类项目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县残联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白残联发〔2019〕35号 | 成文日期: | 2019年07月19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9-07-16 05:30 |
各镇人民政府:
现将《白河县2019年贫困残疾人阳光增收扶贫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白河县残疾人联合会 白河县财政局
2019年 7月19日
白河县2019年贫困残疾人阳光增收扶贫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组织实施市残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安康市贫困残疾人阳光增收扶贫项目实施方案》(安残联发[2018]10号)和《安康市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行动计划(2016-2020)》(安残联发[2017]199号)及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助推残疾人增收脱贫,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扶持对象
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残疾人,重点帮扶深度贫困村的贫困残疾人。
二、目标任务
按照每户5000元的扶持标准,2019年计划帮扶182名贫困残疾人。主要帮助有劳动意愿和能力的贫困残疾人通过产业扶持实现脱贫;帮助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残疾人通过分享产业扶持项目收益增加收入,实现残疾人贫困户至少有一人实现就业或有一项产业扶贫增收项目。
三、资金来源
市下达贫困残疾人阳光增收扶贫项目资金。
四、资金使用范围
资金主要用于扶持贫困残疾人新发展或扩大规模的种植、养殖、中药材、林业果业、农副产品加工、电子商务等产业项目。发展多种产业的,只对其中一项主导产业进行资金扶持。
五、实施步骤
1、制定方案。各镇根据当地种植、养殖、加工等多种产业项目的实际情况明确相应的规模要求和标准,制定实施方案。
2、调查摸底。各镇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工作,按照要求和标准进行登记筛选。初步确定帮扶对象,以村为单位将拟帮扶对象公示5天。
3、确定对象。公示无异议的帮扶对象填写《陕西省深度贫困地区贫困残疾人阳光增收扶贫项目申请表》(附件2)提供残疾人证复印件、“一卡通”账户复印件和其他印证资料一并报镇政府审核。镇政府对贫困户残疾人信息及发展产业真实性审核,公示无异议后,由镇政府统一填报《安康市农村残疾人阳光增收扶贫项目实施情况统计表》(附件4)连同《公示证明》(格式见附件3)和贫困残疾人产业扶持资金需求报告(正式文件)在8月上旬前上报县残联。
4、资金兑付。县残联、财政部门将在8月中旬对各镇上报数据进行入户抽查,抽查率不低于30%,对各镇上报符合标准要求的扶持对象在9月上旬前根据查验的实际情况将扶持资金拨付到镇,各镇在9月中旬前将扶持资金兑付到贫困残疾人一卡通账户。县残联会同县财政局将于9月底前组织专人对资金使用情况按比例进行抽检。
5、资金监管。扶持资金实行专款专用,接受县财政、审计和上级残联的检查监督。坚持“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的原则,县残联负具体指导责任,各镇对资金管理使用负主体责任,确保资金发挥最大效益,对在工作中虚报冒领,弄虚作假,不按时足额兑付等情况,将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
6、总结报告。镇政府要做好帮扶对象个人档案、帮扶过程图片资料、名册汇总等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年度项目完成后,根据帮扶对象发展产业、“三变改革”等情况撰写项目执行报告并于10月上旬前报送县残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