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一年多的努力,白河县行政执法人员510人拿到了机构改革后的新《陕西省行政执法证》。
2013年12月,原陕西省政府法制办为白河县行政机关核发了658人的《陕西省行政执法证》,这些行政执法证于2018年12月到期。白河县为保证行政执法人员持有有效行政执法证,于2018年3月启动了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和申领工作,12月23日完成了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试,并按要求将已参加培训考试的533人的信息录入陕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原市政府法制办及时进行了审批。此时,陕西省启动了市县机构改革,省司法厅暂停了行政执法证件的审批和制发。
2019年7月,我县机构改革工作基本完成,许多行政执法人员的工作单位名称发生了变动。同时,省司法厅根据改革后的职能职责变化大幅调整了行政执法类别和编码。为保证行政执法人员持有的行政执法证信息与实际相符,确保行政执法的合法性和严肃性,白河县及时下发了《关于做好机构改革后换发和申领行政执法证人员信息核对工作的通知》。在各行政执法单位的积极配合下,白河县将已参加培训考试并录入陕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的533人的信息进行了逐项核对、修改,对不再在行政执法岗位的17人从管理系统中删除,对其余516人在管理系统中逐项逐条核对、修改、上报。因少数人员考试不合格、没有对应的行政执法类别等原因,省司法厅实际核发我县《陕西省行政执法证》510人。
近日,各行政执法人员陆续领到了《陕西省行政执法证》,部分行政执法人员领到执法证后坦诚地说“有了行政执法证,我们以后行政执法就更有底气,更规范了,将更有利于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营造更好地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