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白河县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做好贫困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残疾评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 ||
索引号 | dqbmxcl/2019-0009 | 公开目录: | |
公开责任部门 | 县残联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1年04月23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9-08-29 10:12 |
各镇残联:
根据市残联关于残疾人证评定补贴的有关文件精神,为认真实施好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贫困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评定补贴项目,结合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的范围及界定条件
1、具有白河县户籍并在2017年1月1日-2019年5月31日期间申办了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2、智力、精神、视力、肢体、多重残疾等级为1、2级的重度残疾人;智力和精神残疾等级为3、4级的在册贫困户残疾人。
3、特困供养人员、领取退休金、在职财政供养人员、单一听力和言语残疾的人员以及已死亡人员不在本次享受补贴的范围。
二、补助标准
符合补贴条件的残疾人,每人享受150元的残疾评定补助。
三、相关要求
1、认真审核认定。县残联通过办证系统与扶贫系统数据比对,初步筛查出享受残疾评定补贴对象的名单(名单将在QQ上私发给各镇),各镇根据补贴对象的相关要求剔除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后,核定本次应享受补贴的人员名单,并将核定名单以镇为单位进行集中公示,公示期为5天。
2、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各镇在开展此项工作时要认真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重点宣传享受该项补贴发放的范围及条件要求,以免引起矛盾。
3、按时报送审核名册。各镇残联按照县残联反馈的底册,认真审核填报《2019年度贫困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残疾评定补贴对象花名册》,准确填写残疾人基本信息,做到不漏报、不错报。县残联根据各镇上报的花名册,将补贴通过一卡通的形式直接兑付到残疾人银行账户。请各镇于6月28日前将《2019年度贫困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残疾评定补贴对象花名册》的纸质版、电子版及公示图片上报县残联,纸质版报表必须经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
白河县残疾人联合会
2019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