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下卡子棚户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绿化亮化及停车场广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时间:2019-09-09 10:09作者:佚名来源:本站原创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白河县下卡子棚户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绿化亮化及停车场广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白发改社会(2018)47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白河县狮子山生态小区开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及专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63% :37%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白河县城关镇公路村(小河口)

2.2工程规模:拟建地下停车场2888平方米,地上为居民休闲公共广场,项目总投资:1580万元。

2.3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含招标范围内所有内容)。

2.4招标范围:

2.4.1 工程设计范围:包括方案、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服务;

2.4.2 工程施工范围:包括招标人审定的施工图中所设计的全部工程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独立法人投标应具备以下资质:

3.1.1投标人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3.1.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 拟任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在职员工);

3.1.4 拟任设计总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须为设计单位的在职员工,并提供养老保险并供现场网上查询);

3.1.5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6 其他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 、资料员、材料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资格证或岗位证书,其中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中标后不允许更换;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及后期试运营服务能力;

3.1.7投标人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2.1 不具备资格要求的单位可以组成联合体,以达到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联合体由两家单位组成,分别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和设计资质,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3.2.2 联合体牵头人由施工单位担任;

3.2.3 投标人不能既参加联合体又以其独家名义对该招标项目投标或者参与不同联合体进行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2.4 投标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人员、资质和施工经历同3.1条约定;

3.3 本项目委托代理人为牵头单位在职职工,并由委托代理人负责办理领取招标文件(必须是投标人在册职工,企业为其缴纳了养老保险并现场网上查询)。

4. 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投标人于2019 年 9 月9日至2019年 9 月 16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 时至17:30 时(节假日除外),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安康市汉滨区巴山西路金川村206号3楼)由委托代理人持单位介绍信、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即: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如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资质证书(复印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书、项目经理(执业证、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设计总负责人注册建筑师证书、五大员(岗位证书、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C 1和C2或C3证)合格证书)】及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件2套装订成册购买招标文件。省外企业还需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00 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19年 10 月 9 日  10 时  00分,地点详见资招标文件的规定。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各界导报、白河县政府网、陕西招标与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白河县狮子山生态小区开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白河县城关镇狮子山社区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  话: 15509296899

代 理 机  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安康市汉滨区巴山西路金川村206号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0915-3236366        



白河县狮子山生态小区开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 9 月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