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莲花池机关大楼经鉴定已成危房,为确保安全,县政府机关大院内各单位搬迁至以下五个地点办公:
1、县政府机关1号办公区(原县干部招待所):办公单位为县政府办、接待办、法制办、信访局、人劳局、计划局、审计局、项目办、文化旅游局、文联。
2、县政府机关2号办公区(老城原地税局):办公单位为安监局、农发办、物价局。
3、县政府机关3号办公区(老城原国税局):办公单位为司法局、体育局、质监局、统计局、旬阳调查队。
4、县政府机关4号办公区(老城原粮食局):办公单位为粮食局、移民局。
5、县林业局搬至森林宾馆办公。
其中2-4号办公区单位11月26日前搬迁到位,1号办公区11月30日前搬迁到位。各单位办公电话保持原号码不变。
县政府机关大院(莲花池原址)自12月1日起停止办公,关锁大门,停止供水供电。
特此公告
旬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责任编辑:屈孝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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